長江日報:女子掃碼騎共享電動車被罰 警察:沒上牌 提醒:騎無牌共享電動車發生事故,騎行當事人自行擔責

交通 長江日報 武漢 騎行 武漢政法 2019-07-14
長江日報:女子掃碼騎共享電動車被罰 警察:沒上牌 提醒:騎無牌共享電動車發生事故,騎行當事人自行擔責

記者昨從市公安交管部門獲悉,本月起,武漢交警聯合城管部門對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展開全面清理整治,駕駛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一律依法罰款50元,上路行駛的無牌共享電動車、亂停亂放無牌共享電動車一律暫扣。截至10日,全市共扣留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2200餘輛,交警提醒,掃碼騎行共享電動自行車前,請先看看車輛是否已經上牌。

4日下午,江漢區交通大隊民警吳剛在興業路路口執勤時,發現一名女子正騎著一輛無牌共享電動自行車,將其攔停。駕車女子解釋,她騎的是路邊停放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全部按規程掃碼使用,她認為相關企業應是合法投放,並無不妥,但“沒有注意這輛車是否上牌”。民警隨即依法對其進行處罰。

交管部門介紹,根據最新的《武漢市非機動車管理辦法》規定,上道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應當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取得非機動車號牌和行駛證。未登記上牌或者雖領有外地牌證,但未經本市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登記的電動自行車,不得在本市道路行駛。

據不完全統計,目前我市有多個商家投放共享電動自行車,約2萬餘輛,但辦理登記上牌的非常少。

交管部門提醒,所有無牌共享電動車均未購置保險,一旦發生交通事故,電動車方存在的責任全部由騎行當事人自行承擔。

目前,我市相關部門分別約談了涉事企業,向企業宣講和傳達了我市非機動車通行管理相關規定,並下達了《公安行政整改通知書》,要求各公司立即對投放的無牌共享電動車進行排查、限期回收。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