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7條違法未處理,扣134分,吊銷駕照的他開著報廢車上了路'

交通 長興 天台縣 台州 湖州 轎車 龍山 溫嶺檢察 2019-08-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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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下午5點左右,交警大隊平橋中隊民警根據警務平臺報警稱轄區104國道龍山路口,有一輛浙E牌照的黑色奇瑞轎車涉嫌多次違法未處理。正從城區方向往平橋方向行駛。民警對該車的路線進行分析後,判斷該車極有可能往雷峰或紫凝山方向行駛。民警馬上在平橋鎮後蔣村路口設卡將其攔截。

通過系統查詢,民警發現該車在2016年6月後再也沒有年審,還有57條交通違法未處理,其所涉及的違法記錄包括了超速、開車打電話、斑馬線不禮讓行人、違反禁令標誌等。經過統計,該車累計記分達134分、罰款5150元。並且駕駛員的駕駛證早已被註銷了。

駕駛員林某,天台縣南屏鄉人,對於這麼多違法行為,林某稱自己9年前在湖州長興縣做生意時購買了這輛車,2016年回到天台做生意,也一直沒有去年審過。民警現場依法對該車進行了查扣。交警部門將依法對林某進行傳喚並作進一步調查。

警方提醒

這類“違法王”車輛,長期處於失檢狀態,遊離於交通安全監管體系之外,存在嚴重的交通安全隱患。開著報廢車上路的,被查扣後一律吊銷駕駛證,駕駛證被吊銷後還開車上路的,被查扣後還要拘留,請相關車主和駕駛員不要心存僥倖。

(台州公安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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