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10時30分許,織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城區金西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一步檢查。
"7月30日10時30分許,織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城區金西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一步檢查。
經查,駕駛員張某為了停車時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將自己車輛的號牌放在後備箱內,然後找了一張其他車輛的臨時號牌放在車上試圖矇蔽過關,誰知道卻要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教育後,對其依法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
"7月30日10時30分許,織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城區金西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一步檢查。
經查,駕駛員張某為了停車時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將自己車輛的號牌放在後備箱內,然後找了一張其他車輛的臨時號牌放在車上試圖矇蔽過關,誰知道卻要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教育後,對其依法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
交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否則將會面臨一次記12分的處罰。
"7月30日10時30分許,織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城區金西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一步檢查。
經查,駕駛員張某為了停車時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將自己車輛的號牌放在後備箱內,然後找了一張其他車輛的臨時號牌放在車上試圖矇蔽過關,誰知道卻要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教育後,對其依法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
交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否則將會面臨一次記12分的處罰。
"7月30日10時30分許,織金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八中隊民警在城區金西路開展交通秩序整治時,發現一輛白色越野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民警立即上前進一步檢查。
經查,駕駛員張某為了停車時躲避電子警察抓拍,將自己車輛的號牌放在後備箱內,然後找了一張其他車輛的臨時號牌放在車上試圖矇蔽過關,誰知道卻要面臨更嚴重的處罰。民警對駕駛員張某進行教育後,對其依法處以駕駛證記12分、罰款100元。
交警提示:《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規定,機動車號牌應當按照規定懸掛並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擋、汙損,否則將會面臨一次記12分的處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