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無證駕駛報廢車,為躲避交警處罰強行駕車逃離,被拘留二十天

交通 安嶽 經濟 轎車 平安資陽 2019-06-14

“當時腦子裡已經一片空白了,只想到要逃跑,不要被處罰。”如今鐵窗裡的王某為此是後悔不及......究竟發生了什麼讓本來勤勞本分的王某身陷囹圄?

男子無證駕駛報廢車,為躲避交警處罰強行駕車逃離,被拘留二十天

6月8日早,安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興隆巡邏中隊的輔警小陳、小李受中隊指令到興隆政府查看一起交通事故相關監控錄像。這天適逢興隆逢場,警車行至興隆菜市場路段遇道路擁堵,二人便下車疏導交通。

突然,一輛銀白色的小貨車卻不聽指揮,並欲往高速連接線方向行駛。小李察覺到了異樣,遂上前制止。不料,小貨車卻不顧密集的人流和車輛,突然加速行駛,並在此過程中與一輛小轎車發生刮擦,且絲毫沒有停車的跡象。小陳和小李一邊朝向駕駛室不斷地大聲呼喊“停車!”,一邊全速奔跑追趕這輛小貨車。當小陳跑到小貨車前面要求駕駛員停車時,本以為該車會就此停下,但是小貨車似乎已經“瘋狂”,又刮擦了一輛過路的小車,並最終逃離。幸而整個過程中沒有群眾受傷。

經過調查,民警很快鎖定了違法嫌疑人王某。可是王某所有電話均已關機,也沒有回家。民警只好通過村社幹部和王某的親戚朋友進行政策宣講,規勸其投案自首。

6月10日上午,王某主動到興隆派出所投案自首。原來,王某沒有機動車駕駛證,這輛小貨車已達到報廢標準,且家裡人口多,經濟壓力大,事發當天他以為交警要檢查他的證件,害怕被處罰便不顧一切的逃離。

6月10日,安嶽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興隆巡邏中隊依法對王某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達到報廢標準的機動車的違法行為作出了罰款2000元,吊銷機動車駕駛證(兩年內不能申領機動車駕駛證)的處罰。安嶽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對其未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駕駛機動車和阻礙國家機關工作人員依法執行職務的違法行為作出了行政拘留二十天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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