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些微信公眾號發佈消息稱:
公安部發布了最新通告
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注:應為'銷')“實名制”
原因是為了杜絕黃牛黨
治理銷分亂象
此外也不能用家人的駕照代扣分了
↓ ↓
今日頭條平臺上一個名為“中國車視”的賬號
也發佈了這樣一篇文章
言之鑿鑿稱“公安部最新通告
8月1日起車牌綁定駕照,消分‘實名制’”
看它們寫得這麼真,到底真不真?
權威答案來啦!
7月5日
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官方微信公眾號發文闢謠
鄭重表示:
此條信息為假新聞!
據悉,目前
關於機動車與駕駛證綁定
處理交通違法記分等方面
無任何新規出臺,依然按原規定執行!
看到這裡
可能很多人會問“原規定”是什麼
繼續往下看
↓ ↓
2018年2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完善了互聯網交通安全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在原有可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基礎上,新增了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功能。
2018年8月,公安部交通管理局再次對交通違法自助處理功能進行優化。主要內容有:
一、備案非本人名下機動車的途徑。
需要自助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的駕駛人,可前往交管部門業務窗口或通過“交管12123”APP將該車輛備案到本人名下。備案後可以處理自備案之日起發生的有記分且單筆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的交通違法行為。
二、備案後,可自助處理的交通違法的範圍。
1.處理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需同時滿足三個條件:①由交通技術監控設備記錄的,②單條罰款金額不超過200元,③待處理違法行為的記分分值,與駕駛人當前累積記分分值之和不滿12分。
2.處理非本人名下機動車交通違法,在滿足上述三個條件的基礎上,可自助處理無記分交通違法,或在備案後發生的有記分交通違法。
三、備案數量要求。
1.每位駕駛人,最多可同時備案3輛非本人名下的機動車,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2.每輛機動車,除車主外,最多可同時被3名駕駛人備案,也沒有累積數量限制。
謠言不可信
大家不要信謠傳謠哦~
另外,最近還有不少南寧車友反映
聽說9月1日起老舊機動車改成1年一審
一些二手車商家也表示此新政策消息可靠
那這個說法是不是真的呢?
對此,南寧交警支隊車管所李警官表示,目前機動車年檢政策和規則並沒有變動,“(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使用滿6年以後就是一年一審,使用了15年就是一年兩審,也就是6個月審一次”。
網絡圖片
據悉,之所以流傳這樣的消息,有可能是一些二手車商家為了賣車或者變相抬高二手車的價值。
新聞知多點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十六條規定,機動車應當從註冊之日起,按照下列期限進行安全技術檢驗:
(一)營運載客汽車5年以內每年檢驗一次;超過5年的,每6個月檢驗一次;
(二)載貨汽車和大型、中型非營運載客汽車10年以內每年檢驗1次,超過10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三)小型、微型非營運載客汽車6年以內每2年檢驗1次;超過6年的,每年檢驗1次;超過15年的,每6個月檢驗1次;
(四)摩托車4年以內2年檢驗1次;超過4年的,每年檢驗1次;
(五)拖拉機和其他機動車每年檢驗1次。
(六)享受免檢政策的車輛為2010年9月1日後註冊登記的非營運轎車、小型和微型載客汽車,但不包括麵包車、7座及7座以上的載客汽車,發生過造成人員傷亡交通事故的,購車後超過4年未辦理註冊登記手續的車輛。
造謠可恨可恥!快把這篇文章轉給身邊的司機朋友告訴大家真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