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開通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

交通 法律 農業銀行 普布 中國西藏新聞網 2017-06-16
西藏開通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

根據公安部、財政部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相關要求,為進一步服務廣大機動車駕駛員,解決跨省異地交通違法處理不便的問題,6月14日,記者從農行西藏分行獲悉,西藏自治區公安交管局與全國同步,聯合中國農業銀行,開通了跨省異地繳納交通違法罰款業務。

據瞭解,從2017年起,持有非西藏自治區核發的機動車駕駛證的駕駛員(外地司機)在西藏境內發生並被交警現場處以罰款的交通違法行為,被處罰人或其委託代理人(以下簡稱“繳款人”)可到全國任意地的中國農業銀行營業網點繳納罰款。

如果發生以上情況,繳款人該如何繳納罰款呢?據介紹,繳款人到中國農業銀行在全國設立的任意營業網點(以下簡稱“農行網點),持《公安交通管理行政處罰決定書》或者《公安交通管理簡易程序處罰決定書》,農行網點通過訪問全國省際交通違法處罰和繳款信息交換平臺,查詢並核對交通違法信息,經繳款人確認無誤後繳納罰款,並出具繳款憑證。同時將繳款信息同步至全國省際交通違法處罰和繳款信息交換平臺後對應的違法記錄信息變更為“已處理”,繳款人可辦理後續相關業務。

農行西藏分行工作人員提醒廣大司機朋友,如遇有行政處罰被撤銷、變更或者繳款人因疏忽出現多繳款、重複繳款、錯誤繳款等情形,繳款人應向處罰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財政部門提出退款申請,處罰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或財政部門將按照處罰地非稅收入退付有關規定予以辦理。

(記者 普布頓珠 胡波 張雪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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