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他車過期臨牌應付檢查 被交警抓個正著

2019年5月27日下午,畢節市公安交通管理局高速四大隊生機執法站對入黔車輛進行例行檢查時,發現一輛未懸掛車牌的白色轎車往收費站駛來。民警立即示意該車停靠在執勤點,並讓駕駛員出示駕駛證和行駛證,駕駛員說話支支吾吾,眼神閃躲,不敢直視民警的眼睛,且僅出示了一張臨時號牌,並聲稱駕駛證和行駛證沒放在車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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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民警仔細查看,發現車輛臨時牌證已過失效期且車型與實際車型不符,臨牌上顯示的車輛類型是哈弗,而該車是大眾。民警進一步對該車進行檢查時,在車輛後備箱內發現一副號碼為貴A2M7**的號牌。經查詢比對,該號牌與大眾小型轎車信息相符。在進一步檢查詢問中,駕駛員才掏出了駕駛證和行駛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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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鐵的事實面前,駕駛員楊某終於承認了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稱是為了躲避高速公路電子眼抓拍心懷僥倖才將號牌拆了放在後備箱裡,為了逼真還找了一張其他車輛的過期臨時號牌以便應付執法部門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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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有關規定,民警對楊某駕駛機動車上道路行駛未懸掛機動車號牌的違法行為依法作出駕駛證一次記12分、罰款200元的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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