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糟心!3萬元買法拍車卻因3年沒年檢被強制報廢?

轎車 淄博 山東 光明網 2019-06-20

法官:該案涉及兩輛車 其中一輛是北京牌照已經妥善解決

太糟心!3萬元買法拍車卻因3年沒年檢被強制報廢?

↑無法過戶的法拍轎車

太糟心!3萬元買法拍車卻因3年沒年檢被強制報廢?

↑當時粘先生參與拍賣的截屏畫面

近年來,通過司法拍賣競購車輛也成為很多人購買車輛的方式。購買法拍車的粘先生遇到了比較糟心的事,參與司法拍賣購置了小轎車,卻在交付餘款、整車維修後被告知該車因司法扣留時間過長被車管所強制報廢,不能過戶、上牌。

3.21萬元買下法拍車

卻不能過戶

今年4月23日,山東的粘先生通過山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的一次司法拍賣,以3.21萬元的價格競拍到一輛別克轎車。

“起初我看到頁面上註明‘本院不承擔本標的的瑕疵保證’,還特意打電話諮詢,法院只說車輛可能有扣分和維修問題 。”粘先生說,法院通知提車的當天他叫上了汽修店的人直接來拖車,並交付了近4000元的維修費。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當拿著法院提供的協助執行函和執行裁定書等材料去車管所辦理過戶時,卻被對方告知該車因司法扣留時間過長,3年沒審車而被強制報廢,無法辦理過戶等手續。

“我當時就聯繫了法官,他又去溝通了幾次。”粘先生說,通過幾次溝通後,車管所的一位劉科長在電話中表示,已經向省廳提交了申請,讓他帶著法院證明和拍賣的相關資料去車管所辦理過戶手續。“誰知當我再一次來到車管所時,對方卻改口稱因領導拒絕簽字而不能辦理後續手續,過了幾天還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決定書。”

車管所

就是花錢買了輛報廢車

北青報記者聯繫到淄博車管所的劉科長。他表示,這輛車因為法院扣押時間過長,已經達到強制報廢標準,但法院在處理扣押資產時進行了拍賣,最終被粘先生買走了。法院在網站上載明瞭法院不負責瑕疵問題,拍賣前要實際查看標的物,所以瑕疵方面問題應該是誰買走誰負責。

“我們所能承認的關係,就是粘先生花錢買走了一輛報廢車,這種事情按程序走。”劉科長說,如果是因為案件,法院判決明確這輛車歸粘先生所有,那麼車管所能配合辦理,但這輛車是法院拍賣處理的資產,並不是同一行政行為,所以沒法辦理。

他認為,在法院拍賣前,粘先生未仔細查看相關手續等問題,所以要由他自己負責。

法官

支持當事人進行行政訴訟維權

負責拍賣該車輛的山東淄博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法官告訴北青報記者,這輛車源於一起貪汙案,案件審理了好幾年。該案涉及兩輛受賄所得車輛需要拍賣,一輛是北京牌照,另一輛是粘先生所購買的這輛車。北京牌照車輛很早就拍賣了,當時也遇到了“脫審”的情況。

“當時北京的車管部門只提了兩個要求,一是開具一份司法扣留證明,二是將車交給他們檢查,只要車輛滿足上路要求,就能辦理過戶。”法官說,因為當時北京的車很快就成功辦理了過戶,所以他們對於淄博這輛車“脫審”的問題並沒太在意。讓他沒想到的是,在車被粘先生買走後,淄博車管所以“脫審”為由拒絕過戶。

“我們聯繫了淄博車管所的工作人員,把北京辦理過戶時的手續也都留下了一份,希望他們能夠協助辦理手續。”法官說,結果仍是收到了一份不予受理決定書。

法官表示,因車管部門已經發布了不予受理決定書,所以法院無法繼續協調,只能支持粘先生採用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進行維權,或者如果粘先生有意向,也能幫他辦理相關退款的手續。

粘先生告訴北青報記者,比起退款,他當然是更希望能夠將車輛過戶,之後會考慮通過行政訴訟手段進行維權。(記者 王浩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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