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遇交警查車徘徊不前 原來司機醉酒駕駛'

轎車 刑法 巴彥淖爾 正北方網 2019-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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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0日,巴彥淖爾市交管支隊臨河大隊民警在臨河區臨狼路路段開展夜間集中查處酒駕行動。22時40分許,執勤民警發現一輛沿臨河區臨狼路路段由北向南行駛的小型轎車緩慢前進徘徊不前,民警發現不對勁大步跑上前攔停車輛進行例行檢查。

民警:請將車熄火,下車。搖下車窗後民警聞到很濃的酒味。民警對駕駛人詢問到:“喝了多少酒?”

駕駛人:喝了兩瓶啤酒。

民警:出示駕駛證、行駛證,將鑰匙交給我。

隨後,民警對駕駛人進行酒精檢測儀測試,駕駛人倪某的酒精含量為97mg/100ml,判定結果為:醉酒駕駛。為確保數據的準確性進一步固定證據,民警及時聯繫120救護車對駕駛人倪某進行人體血樣採集,血樣採集酒精含量為111.75mg/100ml。民警依法對倪某開具了強制措施憑證,扣留機動車駕駛證,傳喚其到臨河大隊辦案區接受進一步調查處理。該名司機將面臨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並追究其刑事責任,5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現案件已經移交檢察機關。

文/陳天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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