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垃圾瘋狂偷倒,資源化利用該提速了

建築 環境汙染 民生 社會 光明網 光明網 2017-08-03

作者:胡印斌

據報道,近來,江蘇省常州市多地頻發建築垃圾傾倒事件。據常州市武進區城管局相關負責人披露,去年他們查獲偷倒垃圾案件58起,今年上半年立案已達47起。據瞭解,常州市目前處理建築垃圾能力有限,而建築垃圾處理廠距離常州市區有20公里,為了節省運費,偷倒者就直接將垃圾傾倒在路邊。

據媒體報道,去年7月,8艘載滿來自上海建築垃圾的船隻,在抵達蘇州吳中區金庭鎮的戒毒所碼頭時,被蘇州市海事部門扣留,後被遣返上海。而公開資料也顯示,近年來長三角地區建築垃圾隨意偷倒、異地傾倒等事件,十分普遍。儘管像上海等大城市出臺了嚴格的管理規定,但垃圾偷運、偷倒現象並未絕跡。基本的運輸軌跡,往往是從大城市到中小城市、從城市到郊區村莊。

建築垃圾隨意傾倒,不僅破壞生態環境,也增加了二次清運的壓力,甚至還可能汙染水體和大氣。根據國務院頒佈的《建築垃圾管理規定》,建築垃圾在處理上必須進行無害化、資源化的垃圾利用。

以常州為例,表面上,表現為常州市建築垃圾處理能力有限,實則仍在於監管不力,以及資源化利用未上軌道。既然當地建築垃圾處理廠距市區只有20公里,如果當地能夠形成一張嚴密的監管網絡,將觸角延伸到每一個工地和社區,並輔以嚴厲的懲治措施,偷倒者自然不會選擇直接倒在路邊。

此外,建築垃圾處理能力是不是有限,則要看如何處置。如果依然沿襲傳統的堆放式處理,則必然需要大量的土地。據《人民日報》此前報道,建築行業公認的數據是,每產生1萬噸建築垃圾,至少需要1畝土地堆放。據此計算,如果建築垃圾擇地堆放,我國每年將需要拿出20多萬畝土地用於堆放建築垃圾。在寸土寸金的長三角地區,這樣的處理方式未免奢侈。況且,露天堆放也存在不測的安全隱患。2015年,深圳光明新區“12·20”滑坡災害,就是渣土受納場在山體上堆積渣土,引發的安全事故。

可見,根本的出路在於資源化利用。經過分揀、破碎、篩濾,製出生產透水磚、預拌砂漿等產品的再生骨料,這樣,看上去屬於“廢物”的建築垃圾,就可以變廢為寶,實現資源化利用的美好願景。而在這方面,我國還有很長的路要走。據報道,我國每年因新建、拆除、裝修等產生的建築垃圾約為15.5億—24億噸;同時,相比發達國家平均90%以上的資源化率,我國建築垃圾資源化率不到5%。

資源化利用嚴重不足的原因,一是建築垃圾資源化項目對技術能力有要求,對選址也有限制性要求;再就是市場難認可,銷售不暢。與投入巨大生產出來的再生建材相比,非法處置與盜採砂石往往降低甚至抑制了市場資源再生的積極性。

也因此,當下之計,各地有必要切實提高認識水平,從長遠發展、可持續發展的高度來看到建築垃圾處理。一方面,提高政府補貼,讓建築垃圾企業有積極性;另一方面,生產建築垃圾的一方,要承擔一定的處置費。這樣,逐步形成“政府主導、企業主力、NGO助推、公眾參與”這樣的一個系統工程,從而讓所有的利益相關方都找到利益相關點、平衡點。

事實上,早在2011年6月,北京市就提出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設施建設規劃:到2015年全市建築垃圾資源化年處置能力達到800萬噸;之後又提出了6個建築垃圾資源化處理項目的計劃。目前石景山首鋼項目已經建成投產,大興項目啟動,其他4個項目正在推進過程中。上海也在擴大幾個島嶼的填埋工程,以及準備在郊區造5個郊野公園。

無論如何,一個正在加速城市化的中國,必須正視這一過程中產生的巨量建築垃圾的處理問題。與其到處亂拋垃圾、貽害地方,還不如下決心從根本上解決問題,建築垃圾的資源化利用該提速了。(胡印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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