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辦公廳出臺實施意見 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

建築 保障房 購房 金融 福州新聞網 2017-06-11

福州新聞網6月11日訊(福州日報記者 朱毓鬆) 從2019年起,福州、廈門、泉州、漳州市國有投資(含國有資金投資佔控股或者主導地位的)的新開工保障性住房、教育、醫療、辦公綜合樓項目將採用裝配式建造。日前,省政府辦公廳出臺了關於大力發展裝配式建築的實施意見,對此提出了明確的目標。

意見支持推廣使用裝配式建築部品部件。2018年起,凡適合工廠預製的新開工的保障房、學校、醫院、辦公綜合樓、監獄、停車樓等新建項目的樓梯、樓板、內牆板、空調板、陽臺板,市政基礎設施工程的小跨徑橋樑樑片、城市地鐵管片、管廊、管溝、檢查井、河道坡岸砌塊、欄杆、路緣石,以及工地臨時地面和臨時圍牆等,應當使用部品部件。

意見還指出,對自主採用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項目,其預製外牆或疊合外牆的預製部分建築面積可不計入容積率核算,但不超過該棟建築地上建築面積的3%(含本數)。

對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意見鼓勵金融機構對項目的開發貸款、消費貸款優先配置信貸資源、降低貸款利率、簡化審批手續,加大支持力度。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裝配式建造的商品房,可採用公積金貸款額度最高可上浮20%、住房公積金優先放貸、降低住房公積金貸款首付比例等鼓勵措施。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