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黎縣教育局渟泗澗小學等學校供暖設備安裝工程更正公告

建築 政府採購信息網 政府採購信息網 2017-09-17

首次公告日期:2017-09-13

更正日期:2017-09-15

原公告項目名稱:昌黎縣教育局渟泗澗小學等學校供暖設備安裝工程競爭性磋商公告

原公告地址:河北政府採購網

項目名稱:渟泗澗小學等學校供暖設備安裝工程

項目編碼:HB2017093600020123

項目聯繫人:付運達

項目聯繫電話:0335-3526363

採購人:昌黎縣教育局

採購人地址:秦皇島市昌黎縣

採購人聯繫方式:0335-2020297

代理機構:秦皇島國民工程諮詢有限公司

代理機構地址:海港區迎秋裡39-1104號

代理機構聯繫方式:0335-3526363

更正內容:原供應商的資格要求:(1)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與本項目相適應的經營範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關於供應商的條件要求,並有良好的售後服務能力,且承認和履行採購文件中的各項規定者,具有與本項目相適應的建築工程施工總承包資質,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2)購買採購文件時應攜帶以下證明資料原件及A4紙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資質證書副本、安全生產許可證副本、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身份證。更正後:(1)供應商必須具備獨立法人資格和與本項目相適應的經營範圍,符合《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關於供應商的條件要求,並有良好的售後服務能力,且承認和履行採購文件中的各項規定者,本項目不接受聯合體投標。(2)購買採購文件時應攜帶以下證明資料原件及A4紙複印件並加蓋公章: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代碼證副本、稅務登記證副本、或具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的新版營業執照副本、銀行開戶許可證、參加政府採購活動前3年內在經營活動中沒有重大違法記錄的書面聲明、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身份證。

備註:項目編號:QHDGM2017311-01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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