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古小平決定逮捕
江西省九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古小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古小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江西檢察機關依法對古小平決定逮捕
江西省九江市政協原黨組成員古小平(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江西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江西省人民檢察院交辦,由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日前,景德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古小平作出逮捕決定。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記者梳理古小平的簡歷發現,他的特殊之處就在於,他24歲參加工作,一工作就是副鄉長,先後當過鎮黨委書記、市委書記,一直到被宣佈被調查,在他34年的職業生涯中,沒有當過一天“平民”,一直在“做官”。
古小平的簡歷顯示,他1960年2月出生,江西修水人,省委黨校研究生學歷,1980年10月,在他20歲時加入中國共產黨,1984年4月,在24歲那年參加工作。
1984年4月至1987年3月,古小平任修水縣桃坪鄉副鄉長;1987年3月至1988年12月,升任桃坪鄉黨委副書記、鄉長;1988年12月至1990年1月,平調至修水縣山口鄉任黨委副書記、鄉長;1990年1月至1992年4月,任山口鄉黨委書記。
1992年4月至1997年1月,古小平任修水縣計生委主任;1997年1月至1998年2月,任修水縣城南經濟開發辦主任;1998年2月至2002年12月,任修水縣政府副縣長。2002年12月至2004年7月,任九江市廬山區委副書記;2004年7月至2008年8月,任九江開放開發區黨委副書記、管委會副主任。
2008年8月至2009年2月,任瑞昌市委副書記、代市長;2009年2月至2011年5月,任瑞昌市委副書記、市長;2011年5月,任瑞昌市委書記;2015年1月,任九江市政協黨組成員、副主席,一直到被宣佈調查。
縱觀古小平34年的職業生涯,他可謂沒有當過一天“平民”,上班後就一直在做官。
來源:正義網
大白新聞微信公眾號
編輯:王 倩
監製:楊 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