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刻汲取響水事故教訓,江蘇省委辦公廳對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

為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安全生產的決策部署,深刻汲取響水“3·21”特別重大爆炸事故教訓,痛定思痛,舉一反三,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現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大、十九屆二中、三中全會精神,自覺踐行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守發展決不能以犧牲安全為代價這條不可逾越的紅線,堅持問題導向,堅持底線思維,堅持標本兼治,堅持系統推進,以最堅決態度、最有力舉措、最過硬作風,全面落實安全生產措施,不斷提升本質安全水平,持續壓降事故總量,堅決防範遏制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確保全省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前列提供安全保障。

二、全面開展安全隱患大排查大整治

(一)全面徹底排查隱患。堅持問題導向,各地、各有關部門和各類開發園區要對所有行業領域、所有生產經營單位、所有從業崗位開展全覆蓋拉網式排查。企業是隱患排查整治的責任主體,要建立全員參與、全方位覆蓋、全過程銜接的隱患排查機制,實現隱患排查常態化、制度化、規範化、專業化。各級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落實監管責任,持續加大隱患排查力度,通過明查暗訪和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全面檢查企業責任落實、隱患排查等情況,重點關注復產、復工、整改、關停、搬遷、變更過程中的風險,確保隱患排查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不留死角、杜絕盲區。

(二)狠抓問題隱患整治。堅持底線思維,建立隱患清單。對查出的隱患,應責令限期整改,能儘快整治的立即整治,整治需要時間的要嚴防死守,落實責任人、明確時間表,做到整改責任、措施、資金、時限、預案的“五落實”。視隱患為事故,加大企業違法違規失信行為懲戒力度,按照有關規定將有嚴重違法違規失信行為的企業列入“黑名單”,實行動態管理。對不符合法律法規、國家標準和地方標準、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企業加大整治淘汰力度;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劇毒、易燃易爆的生產企業一律依法關閉和吊銷有關證照;對重大危險源與重要公共建築安全距離不符合相關國家標準的企業一律依法關閉和吊銷有關證照;對檢查中發現存在嚴重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的單位,經停產整頓仍未達到要求的,一律依法關閉和吊銷有關證照;對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的有關單位和責任人,按照相關規定從重處罰;對違法行為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對重大事故隱患建立“一患一檔”並掛牌督辦,確保隱患見底、措施到底、整治徹底。

(三)實施動態排查整治。持續保持隱患整治高壓態勢,根據隱患整治和明查暗訪情況,對隱患清單實施動態調整,形成清單管理、動態更新、閉環整改的動態調整機制,確保老問題不放過,新問題不疏漏,使所有的問題由屬地責任部門或企業在限定時間內徹底解決。加強隱患監測預警,提升問題能發現能處理、早發現早處理的能力,防止風險累積、釀成事故。

三、嚴格落實企業主體責任

(四)安全責任落實到位。劃出三條紅線,倒逼企業自覺承擔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對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依法實施停業整頓或關閉退出的紅線;二是對有安全生產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嚴重失信行為的投資主體及管理者,依法實施市場禁入的紅線;三是對違章指揮、違規作業和違反勞動紀律等行為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企業員工,實施全過程安全責任追溯的紅線。實行安全生產承諾制度,將企業承諾及踐諾情況記入企業信用檔案,督促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履職盡責,全面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和義務。

(五)安全投入落實到位。實施安全生產投入剛性約束,對生產經營單位的決策機構、主要負責人或者個人經營的投資人不依照《安全生產法》規定保證安全生產所必需的資金投入,致使生產經營單位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責令生產經營單位停業整頓;導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安全培訓落實到位。企業所有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合格,達不到上崗條件的不得上崗。高危企業法定代表人、實際控制人、安全管理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安全生產培訓考核合格後持證上崗,發現代培代訓的要嚴肅查處。強制性要求企業對新上崗、轉崗、復崗人員開展安全培訓,特別在採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新設備時對員工進行專門安全培訓。加強企業轉產、復工階段針對性安全培訓。對造成重大安全隱患、屢次造成較大安全隱患以及發生生產安全事故企業的法定代表人、分管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實施強制性封閉培訓。加強產業工人隊伍建設,提升產業工人安全生產素質和事故防範技能。加強企業安全文化建設,形成全體員工自覺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良好氛圍。

(七)安全管理落實到位。指導企業完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開展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對不落實的企業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在企業全面推行安全總監製度,從業人員在100人及以上或主營業務收入在2000萬元及以上的礦山、建築、交通運輸、危險化學品、金屬冶煉等行業,以及粉塵涉爆、涉氨製冷、船舶修造等重點領域的企業,必須配備安全總監,並經培訓合格後上崗。

(八)應急救援落實到位。指導企業按規定製定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定期組織演練,完善重要崗位和重點部位應急處置方案,全面推行應急處置卡、固廢危廢處置等制度,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設備和物資,保證正常運轉,做好企業應急預案與政府應急救援預案有機銜接。

(九)安全生產能力評估落實到位。對企業生產設備、工藝流程、人員素質、內部管理等方面的本質安全水平,企業法定代表人和實際控制人、專業技術人員、操作工人的專業背景、知識結構和基本資質定期開展評估,評估不合格的企業要落實整改措施。其中,礦山及危險物品生產企業、建築施工企業的專職安全管理人員要至少具備相關專業中專以上學歷或者中級以上專業技術職稱、高級工以上技能等級,或者具備註冊安全工程師資格。

四、夯實安全生產基礎

(十)嚴格企業和項目准入。以江蘇高質量發展走在全國前列和行業安全生產標準領先全國為標杆,從安全、環保、能耗等方面嚴格企業和項目准入審查,嚴把立項、規劃、設計、審批、建設的安全關口,對不符合產業政策和規劃佈局、達不到安全標準的,一律不予立項、審批。按照強化監管與便民服務相結合原則,對與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直接相關的行政許可事項,嚴格辦理程序,規範工作流程,實施網上公開辦理,接受社會監督。

(十一)淘汰高危落後產能。加快產業結構調整,出臺和動態完善項目負面清單,減少高危險性、高敏感度的生產企業,推進涉及危險工藝技術的替代改造,調整退出形不成產業鏈、簡單集中的園區。依法依規加快不符合安全環保標準和法規要求的化工生產企業、化工園區退出。實行最嚴格的煤礦衝擊地壓防治措施,大力推進智能化採掘,依法依規加大煤礦、金屬非金屬地下礦山安全整治和退出力度。大力壓減粉塵涉爆企業,加快整合提升民爆生產企業,逐步減少民爆銷售企業。

(十二)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三同時”制度。上項目、辦企業、建園區,必須嚴格落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標準規範,做到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礦山、金屬冶煉建設項目或者用於生產、儲存、裝卸危險物品的建設項目,安全設施未經設計審查合格不得施工建設,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生產和使用。對違反“三同時”規定的企業依法從嚴從重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三)完善安全生產經濟政策。保障各級財政對安全生產所需經費投入,在省、市、縣三級建立與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安全生產專項資金,省級財政安排專項資金或引導建立政府投資基金,支持重點地區、重點行業、重點園區安全整治提升工作,強化審計監督和績效評價。制定激勵政策,加快安全生產技術研發、成果轉化和示範應用。規範安全生產預防及應急專項資金的使用。全面落實企業依法參加工傷保險制度。全面推行安全生產責任保險制度,積極引入商業保險提升安全生產基礎保障能力,推動建立政府、企業、保險機構和社會共同承擔安全生產投入機制。

(十四)健全安全生產法規標準體系。完善安全生產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工作機制,依法懲治安全生產領域違法犯罪行為。完善地方安全生產法規制度,設區市要加強安全生產地方性立法,解決區域性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加快安全生產地方標準制定修訂和整合,加強涉及高危行業領域安全准入標準和安全規程的制定修訂。加強涉及安全生產相關法規規章一致性審查,增強安全生產法制建設的系統性、可操作性。鼓勵依法成立的社會團體和企業制定更加嚴格的安全生產標準,積極借鑑實施國際先進標準。

(十五)強化對中介機構和專家的監督管理。安全生產中介機構要嚴格執行《安全評價檢測檢驗機構管理辦法》,對出具的報告結果承擔法律責任。中介機構資質認可機關和監督管理等有關部門要全面加強監管,嚴厲打擊弄虛作假、租借資質、違法掛靠等違法違規行為,要採取盲審、抽查等方式加強對中介機構服務質量的監督檢查,推進中介機構誠信考核和黑名單制度落實,重點檢查更改或簡化安全評價、檢測檢驗程序和相關內容,應到現場而未到現場開展實地勘驗、放鬆標準要求進行安全培訓、出具虛假評價報告等行為。在事故調查處理中,對涉事的中介機構、評審專家以及評審活動的組織單位同步調查,對不按標準進行安全評價、檢測檢驗、評審的,依法追究責任。

五、全面提升安全監管能力

(十六)提高從源頭到終端的全過程監管能力。哪一段有問題,就在哪一段解決,切實消除安全監管盲區、死角和空白。建立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信息指揮中心,加快推進“互聯網+安全監管+應急調度”,建立“線上”監管與“線下”現場執法協同機制。各類生產企業要建立安全生產監控系統,各重點行業領域主管部門、各類生產性園區(集中區)必須建立綜合安全監管平臺,且信息資源必須接入安全監管和應急管理信息指揮中心,整合企業、園區和監管部門信息資源,形成覆蓋產業、安全和應急管理等方面一體化的綜合監管信息平臺。到2019年底,化工生產企業建成集重大危險源監控信息、可燃有毒氣體檢測報警信息、企業安全風險分區信息、生產人員在崗在位信息以及企業生產全流程管理信息等於一體的信息管理系統。到2020年底前,化工園區(集中區)內企業安全監控信息全部接入園區信息管理平臺,重大危險源在線監測率達100%,實現風險隱患“一表清、一網控、一體防”;園區外企業基本實現安全監控信息與地方監管部門信息平臺的對接。

(十七)增強安全監管工作力量。嚴格執行開發區和鄉鎮(街道)基層安監能力建設標準。化工監管任務重的設區市、化工重點縣應組建專門的危化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化工園區(集中區)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設區市、縣(市、區)人民政府應調劑增加危化品安全監管執法人員編制數,化工監管任務重的設區市應建立不少於20人、化工重點縣應建立不少於10人的危化品安全監管執法隊伍,各類生產性園區(集中區)都應單獨設立安全監管機構,專業監管人員配比不低於在職人員的75%。加強安全監管專業能力建設,配強監管專業隊伍,實現安全監管的專業化、制度化。積極推行政府購買服務,依法依規委託第三方機構實施日常監督檢查,彌補部分行業專業安全監管力量的不足。

(十八)高標準建設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結合江蘇災害事故特點和消防救援任務需求,合理佈局、規劃建設一批專業消防救援隊伍,按標準配齊人員裝備,視情對高層建築密集區配備相應的舉高消防車等大型救火設備。在設有化工園區和化工集中區的縣(市、區),高標準建設綜合性消防救援隊伍。加快建設省級消防救援重型工程機械大隊。加強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建設,鼓勵建設一批重點社會救援隊伍,形成國家消防救援隊伍、政府專職消防救援隊伍、企業專職消防隊伍和社會救援隊伍共同發展、互為補充的格局。切實提高消防救援人員待遇和社會地位,增強消防員職業榮譽感,確保隊伍穩定。

(十九)優化監管執法方式。全面實施安全生產“雙隨機”“四不兩直”執法檢查,同步開展“不打招呼、不聽彙報、直奔基層、直插現場”的明查暗訪。省安全生產委員會及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省有關部門每年開展明查暗訪不少於3次,設區市層面不少於5次。對存在重大風險隱患、事故易發多發地區和企業開展聯合執法、集中執法。實行執法行為全程記錄,做到全程留痕、即時入庫、結果公開、責任可溯。對領導幹部或其身邊工作人員、親屬插手干預安全生產監管執法的,如實記錄、留存材料。

(二十)提高應急處置能力。制定實施全省應急平臺體系建設規劃與技術標準,重點建設好省、市、縣三級政府應急平臺以及有關部門的專業應急平臺。適應機構改革新情況和安全生產新形勢新要求,組織修訂各級各類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定期開展多部門、跨區域的實戰演練。統籌安排應對突發事件所必需的設備和應急避難場所、應急通道等公共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加強應急物資儲備管理,完善重要應急物資的監管、生產、儲備、調撥和緊急配送體系。加強中毒應急體系能力建設,強化職業醫療防護實踐培訓。提檔升級省級區域性滅火救援中心。全面提升長江江蘇段重大船舶交通事故險情和水體汙染事故險情的應急處置能力。依託揚子石化國家級危險化學品救援基地,加強江蘇省(江陰)沿江危險化學品應急救援基地、連雲港徐圩新區石化應急救援基地建設。

六、完善安全生產工作體制機制

(二十一)健全安全生產巡查制度。省委、省政府對市縣地方黨委政府領導班子每屆任期內實行安全生產巡查全覆蓋,重點監督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及時將巡查結果向被巡查地區黨委政府反饋,並要求在規定時間內整改到位。對巡查中發現的失職和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將處理結果通報全省。

(二十二)建立部門會商協同機制。省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通過建立部門聯動機制,將監管有效覆蓋到安全生產隱患清單之外的盲區、安全監管職能交叉重疊的領域,各相關職能部門要主動作為,堅持齊抓共管,及時通報重要信息,堅決避免監管真空,確保及時發現和消除隱患。健全安全風險會商研判機制、防控協同機制和安全保障機制,消除監管死角和空白。

(二十三)落實安全生產警示約談和信用監管制度。嚴格執行省安全生產委員會約談制度,對發生重大事故及事故多發頻發地區按程序進行約談。對一般性事故接連發生、安全風險隱患突出、事故影響較大的地區,上一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也要及時進行約談並通報。對納入到“黑名單”管理的安全生產違法企業及其相關責任人,在投融資、政府採購、工程招投標、國有土地出讓、授予榮譽、資質審核等方面依法從嚴審批核準,按照相關規定實施聯合懲戒。

(二十四)強化安全生產社會共治。建立省、市、縣三級媒體曝光制度,聚焦安全生產突出問題和事故隱患,組織媒體跟隨明查暗訪、跟進整改督辦、跟蹤落實問效。建立安全生產人民監督員制度,鼓勵社會各界、人大政協、群眾團體、新聞媒體對重大安全風險隱患實施監督、提供線索。健全安全生產有獎舉報制度,大幅提高獎勵金額,限期辦理安全生產違法違規問題的舉報投訴。加大安全生產公益宣傳力度,各級主流媒體及其網站、新聞客戶端要開設公益宣傳專欄,普及安全生產、消防常識、氣象災害防禦知識和救援技能,做到電視天天見、廣播天天聽、“兩微一端”天天有,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接受公眾廣泛監督,進一步增強社會安全意識。

七、切實加強安全生產組織領導

(二十五)堅決扛起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政治責任。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堅持新發展理念,把狠抓安全生產作為增強“四個意識”、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要求,堅決把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指示以及黨中央、國務院部署安排落地生根。將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安全生產的重要論述和安全監管專業知識作為各級黨委(黨組)理論學習中心組重要學習內容,列入黨校、行政學院、黨政領導幹部培訓班教學計劃,舉辦設區市分管負責人、縣(市、區)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專題研討班,提升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意識和履職能力。

(二十六)切實落實黨政領導幹部安全生產責任制。各級黨政主要負責同志承擔安全生產全面領導責任,黨政班子其他成員承擔直接領導責任,把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的要求落到實處。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主任由政府主要負責同志擔任,副主任由政府分管應急管理、工業、交通、城建等方面的分管負責同志共同擔任。

(二十七)強化部門安全監管責任。加強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建設,落實專崗專職,配齊配強人員,保障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高效運轉。各級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要充分發揮綜合協調、研究指導、督促檢查作用,推動各地各有關部門履職盡責。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和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明確承擔安全生產工作職責的機構和人員。負有安全監管職責的部門要依法依規履職盡責,強化監管執法;負有安全管理責任的行業領域主管部門,要通過加強行業規劃、產業政策、法規標準、行政許可等,指導做好安全生產工作;各級部門要主動為安全生產提供支持保障。根據安全生產工作需要和省情實際,設立由牽頭部門主要負責同志擔任主任的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

(二十八)依法履行屬地和行業監管職責。除法律法規規章及上級文件有明確規定要求,各設區市、省各部門不得將本級屬地和行業安全生產監管職責及事項下放或委託下一層級負責。對取消、下放和委託的行政許可事項中涉及安全生產的,必須依法依規加強事中事後監管。嚴格停產整改企業復產標準和驗收程序。更大力度開展基層安全生產執法專項監察,持續保持“打非治違”高壓態勢,對阻礙安全生產執法的地方保護行為嚴肅問責。

(二十九)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度。將安全生產工作納入高質量發展年度考核指標體系和《江蘇省推進黨政領導幹部能上能下辦法》規定情形,將安全生產履職情況作為黨政領導班子和個人年度述職的必備內容。對發生重特大生產安全事故或有重大社會影響的較大生產安全事故的地區、部門和單位,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被追究領導責任的黨政主要領導和分管領導,暫緩提拔使用。

(三十)以追責問責倒逼責任落實。嚴格執行《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按照規定組成事故調查組,查明事故原因和事故性質,認定事故責任,提出處理建議,總結事故教訓,提出事故防範和整改措施。依照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嚴肅追責問責。事故處理情況依法及時向社會公佈,發揮事故警示教育作用。強化對事故暴露問題的整改督辦,事故結案後一年內,要組織整改情況評估,對履職不力、整改措施和責任追究不落實的,依法依規、嚴肅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責任。

各地、各部門、各單位要充分認識安全生產工作的嚴峻性、複雜性、艱鉅性、長期性,堅決杜絕形式主義、官僚主義,消除麻痺僥倖思想,克服懈怠鬆勁情緒,徹底解決安全生產工作中存在的不認真、不紮實、走形式、走過場等問題,以極端認真負責的態度和釘釘子的精神,聚焦突出問題,緊盯薄弱環節,綜合施策,精準發力,確保各項措施和要求落到實處,促進安全生產形勢穩定向好,為全省高質量發展提供堅實的安全保障。

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

2019年5月21日印發

來源:中共江蘇省委辦公廳

中國應急管理報 新媒體中心 編輯:龐舒月 張曉蒙

深刻汲取響水事故教訓,江蘇省委辦公廳對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工作提出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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