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好消息
聯邦自由黨政府前移民、難民與公民部長麥家廉(John McCallum)在2016年2月25日向國會提交C-6公民法修正案,關於廢止保守黨的C24法令,經參議院以45票支持,29票反對,0票棄權正式通過了。
法案將送達下議院,由下議院進行進一步審核,再獲得皇室同意後法案將正式成為法律。所以,等於說法案通過和實施指日可待了!
新法案修正了眾多人所關心的居住時間限制條件:由6年住滿4年更改為5年住滿3年!
此外,新法案規定成為永久居民前在加拿大學習工作的時間也可納入計算(原法桉不可納入計算時間)留學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學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一年。
新法案提議必須達到英語或者法語的語言要求,通過相應考試的申請人年齡範圍為18歲至54歲,經過參議院修正為18歲至60歲。
法案生效後,新移民、臨時海外工人和國際留學生的申請者都將能夠比以前更早、更容易地申請加拿大公民身份。
C6法案的亮點
1、放寬對入籍居住時間的要求
新法案修正了眾多人所關心的居住時間機制,由6年住滿4年更改為5年住滿3年!申請人在加拿大獲得永久居住權之前的時間(以難民、臨時居民身份、留學生身份等)也計算在內。不過,留學生住在加拿大的留學時間以50%折算,最多可計算一年。
2、取消“留加意圖”條款
新政改變為任何加拿大合法公民都有自由遷徙的權利,公民若搬到加拿大境外,不會廢除其公民身分。此外,新法還規定加拿大政府無權取消公民的加拿大國籍。政府唯一能取消公民身份的理由是,發現申請人在申請公民身份的過程中造假。
3、降低語言要求
提議將必須達到英語或者法語的語言要求,通過相應考試的申請人的年齡範圍從14歲至64歲,重新調整為18歲至54歲。但本次由獨立參議員黛安·格里芬(Diane Griffin)提出的修正案,在參議院修改為18歲至60歲。
4、減少需要提供的報稅記錄
原法案C-24規定需要提供過去6年內4年的報稅記錄,而新法案只要求提供過去5年內3年的報稅記錄即可。
5、允許未成年人申請公民身份
本次保守黨參議員維克多·奧(Victor Oh)提出的另一項修正案,將允許未成年人在沒有父母協助的情況下申請公民身份。根據現行法律,父母和子女在申請時被視為一個單位。如果父母的公民身份申請被拒絕,該文件中包含的子女或子女也不能獲得公民身份。在這種情況下,孩子必須等到18歲才能再申請一次。
總而言之,C6法案的原則就是讓移民入籍更容易。儘管最終通過的修正案有進有退,但總體來說比C24法案好了太多。除了讓新老移民歡欣鼓舞,也讓更多有移民加拿大計劃的華人打消了顧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