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TC委員:加密貨幣行業應進行自律

加密貨幣 政策法規 美國 區塊鏈鉛筆 2018-07-25

CFTC 委員:加密貨幣行業應進行自律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一名委員最近在一次區塊鏈峰會上發表了演講,針對加密貨幣行業發表了許多看法。雖然他認為加密貨幣屬於商品,但他也承認這個領域的產品極具多樣性,不應將其侷限在單一種類上。同時,他強調相關監管的形成需要花費很多時間,而這個行業完全有能力在此期間進行自律。

美國商品期貨交易委員會(CFTC)的委員 Brian Quintenz 在本週三的“D.C. 區塊鏈峰會”上向聽眾傳達了這樣一個訊息:加密貨幣監管的開發可能需要很多年,既然你們有能力自律,那為什麼還要等待監管呢?

他在主旨演講中表示:“我相信私人加密貨幣監督機構可以縮小現在和將來的政府監管行動之間的差距。”

Quintenz 還認為加密貨幣自律組織(SRO)可能會對美國之外的市場產生影響,並且可能具有全球意義。

他在採訪中告訴 CoinDesk:

“我覺得大家現在都在嘗試搞明白他們的法律可以在哪些方面如何適用於該領域。”

他還表示:

“所以如果社區能夠利用這個時間和不確定性,並且支持這麼做,那麼就可能出現一個適用於所有人的全球框架。因為這種情況不存在一些管轄權問題,比如哪個實體來管理,政策是否會導致分歧等。”

分類不明

加密貨幣行業目前面臨著許多管轄權問題,CFTC、SEC 及 IRS 在對這種資產的歸類問題上持不同立場。

Quintenz 在接受採訪時表示:“比特幣顯然絕對不是證券,它一定是商品。”他還指出,上述機構和其他一些機構應該避免將這個廣闊的領域縮小到單一類型的產品。

他解釋道:

“實際上,這個領域包含著許多被創造出來的創新產品。”, “這些產品,有些非常簡單,有些非常複雜,有些具備實用功能,有些具備類似證券的特點,有些與支付、收益和所有權相關,而且我確定有些還擁有投票權。當你看到這些產品的多樣性之後,你很快就會發現這是個非常難懂的領域。”

儘管他指出 CFTC 不太可能直接參與加密貨幣 SRO 的創建,但他也表示該機構可能會根據其為交易所和清算所制定的網絡安全政策提供的一些指導。

他說道:

“我們可以告訴他們我們已經做了哪些工作,幫助他們瞭解我們為使新概念更好地適用於這個領域而作出的決定,這樣他們就不用再重複以前的工作了。”

機構協作

至於 CFTC 在監管加密貨幣方面的角色,Quintenz 強調他希望該機構能避免像過去那樣通過執法行動制定政策。他解釋道,那種情形下制定的政策將缺少強大的影響力。

同樣,他告訴 CoinDesk,CFTC 希望繼續就 ICO 代幣等產品的管轄界限與 SEC 合作。

Quintenz 說道:

“沒被髮行出來的假代幣屬於商品還是證券?這是一種投資組合還是商品組合?必須有人來把不好的產品剔除出去。我們會通過協作來確保由最合適的組織來做這件事。”

雖然 CFTC 和 SEC 在這方面開展了合作,但 Quintenz 表示他對於 SEC 向 ICO 發行人發傳票的說法並不知情,也無法發表任何意見。

不過,他強調 SEC 有確保 IPO 法規得到遵守的義務。

他總結道:

“我不驚訝人們要嘗試解決這個問題,也不驚訝 SEC 的努力。我想這將引發一場持續的對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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