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一男子365萬買來十輛“禁售車” 當地介入調查但未出結果

貨車 汽車改裝 社會 中國網 2017-05-12

中國江西網訊 記者曹琦報道:花費365萬元購買十輛新貨車,卻被鑑定出屬於生產企業禁止生產、經銷商禁止銷售、不允許登記註冊的不合格產品,高安人徐興武一直很難相信這個事實,儘管10輛車子已經“躺在”高安市瑞陽大道小喻村停車場多時。實際上,針對江西瑞菱汽車貿易有限公司(下稱瑞菱公司)涉嫌銷售“禁售車”,早在2015年,高安市相關部門就已介入調查,只不過在“誰改裝的十輛貨車”問題上仍沒有定數。日前,中國江西網記者趕赴高安調查。

365萬被指買來十輛非法改裝車

2015年3月25日、4月16日,徐興武與江西瑞菱汽車貿易有限公司簽訂了3份《汽車銷售合同》,先後購置了10輛華菱自卸貨車,總價365萬元。

“在簽訂合同後,由瑞菱公司負責上牌,並交付給廣東省雲浮市租賃人羅旭文使用。”但讓徐興武始料未盡的是,羅旭文未按規定繳納租金和首付款,他只好將10輛車從廣東開回高安(其中5輛車未交付使用停在當地),並於2015年11月初準備重新對外銷售。

讓徐興武后怕的事突然發生。“客戶看車時發現,部分車輛的油泵生產日期和車輛出廠日期不一致。前來看車的客戶紛紛向我反映,這10輛車全是國家明令禁止的非法改裝車,純屬不合格產品。”

據此,徐興武多次找到瑞菱公司,但對方堅稱銷售的車輛沒問題。高安市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局接到投訴後,已立案封存問題貨車,並委託鑑定機構鑑定。

鑑定結果證實為不合格產品

多方鑑定結果,坐實了徐興武內心不安。

2015年12月28日,湖南省天罡司法鑑定中心出具鑑定意見書(湘天罡司鑑中心[2015]汽鑑字第1224號)。

中國江西網財記注意到,意見書內容顯示“油泵生產日期和車輛出廠日期不一致,違背了客觀規律,屬作假;兩車貨廂欄板高超過公告值的71.36%,整車整備質量超過公告值的37.42%,無產品標牌,根據《汽車整車產品質量檢驗評定方法》、國經貿產業[2002]768號文等規定,兩車為生產企業禁止生產、經銷商禁止銷售、不允許登記註冊的不合格產品。

另外,政法系統(高安)駐汽運產業辦綜合執法大隊委託該鑑定機構對其他八輛貨車進行了委託鑑定。鑑定結果也顯示:“8輛車貨廂欄板高超過公告值的85.19%,整車整備質量超過公告值的54.36%,八輛車為生產企業禁止生產、經銷商禁止銷售、不允許登記註冊的不合格產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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