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是借錢的“富二代”

婚姻 社會 海峽法治在線 2017-06-08

福建法治報-海峽法治在線6月7日訊 一男子隱瞞個人已婚已育的事實,將自己偽裝成“富二代”,在莆田本地論壇上發佈徵婚信息。在取得女子的信任後,開始不斷騙取女子的錢財,詐騙數額達200餘萬元。

網上徵婚意在騙錢

林某是莆田市涵江區人,已有同居女友,並生有一女兒。他好吃懶做,天天想著如何來錢快。一次偶然的機會,林某看見網絡上許多徵婚的帖子。林某突發奇想:“要不自己也來個徵婚,騙點錢花花。”

2014年10月,林某化名“林志良”在莆田本地某網站上發佈虛構家庭情況的徵婚信息:“最後一次發帖,找不到就算了。88年男,找對象結婚,有房有車,真心想結婚。”林某用寥寥幾句就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富二代”,然後,他就坐等上鉤之人了。

林某的徵婚信息恰好被莆田女子李某的好友吳某看見。吳某是個熱心腸,她一直在替好友李某的婚姻大事著急。吳某看見林某的徵婚信息後,覺得林某和李某是合適的一對,就將林某留在徵婚信息上的QQ號碼給了李某。

就這樣,李某與林某互加了QQ好友。

取得信任實施詐騙

見有人上鉤,林某開始花言巧語追求李某,並通過QQ聊天發送虛構的餘額寶圖片、銀行賬戶餘額圖片等吹噓自己是個富二代。林某還向李某介紹了其家庭背景、家庭人員等,逐漸取得李某的信任。一來二往,李某和林某確立了戀愛關係。

在聊天過程中,林某知道李某是個有錢人。於是,他開始了騙錢的把戲。

2014年11月11日,林某告訴李某其是個獨立的人,不願低頭向父母要錢,等有了足夠的錢後就和李某結婚。林某還說,他的淘寶店這個“雙十一”白天營業額已有300餘萬元,當晚會突破1000餘萬元。

看著男友如此有進取心,李某心裡很是高興。

誰知,第2天,林某卻告訴李某說:“雙十一因產品設定錯誤,一分錢也沒賺到,反而損失了幾百萬元,我還借了50萬元高利貸。要是被我父母知道,我該如何是好?”看著男友有難,李某安慰林某說,高利貸她先幫他還。於是,李某給了林某50萬元。

沒想到李某這麼大方,這可把林某樂壞了。

玩“失蹤”後多次作案

之後,林某虛構涵江某鎮首富的女兒喜歡他,並自編自導其與該女子的聊天記錄發給李某。這個子虛烏有的女子稱自己已經無償借給林某700萬元,其中500萬元不需要林某還,200萬元送給林某買車,還指責李某害得林某落魄,要求李某離開林某。李某看了心裡不免有點難受。

2014年12月,林某以購買寶馬車錢不夠為由,讓李某幫忙。或許是為了自己男友不被那個什麼首富女兒搶走,李某給了林某20萬元。幾日後,林某又虛構要歸還那個首富女兒錢款,又騙取李某40萬元。隨後,林某虛構投資網絡遊戲項目購買電腦,再次騙取李某70萬元。

看著自己男友老是向自己要錢,李某有點生氣,開始向林某催要錢款,林某假惺惺地分6次還款給李某4.1萬元。之後,林某將李某的QQ拉黑,不接李某的電話,切斷與李某的聯繫,玩起了失蹤。

在玩失蹤期間,林某並沒有真正失蹤,而是繼續在網上徵婚騙錢。

2015年5月,林某以類似手法騙取王某信任,編造“請人吃飯,身上沒帶錢”的事實,騙取王某1萬餘元。

2015年9月,林某以類似手法騙取田某信任,騙取田某微信轉賬8888元。

隨後,幾名被害人相繼報案。林某最終被公安機關抓獲。

2016年12月20日,莆田市荔城區法院一審以詐騙罪判處林某有期徒刑11年,並處罰金10萬元;責令其償還被害人所有財產。林某對一審判決不服提起上訴。今年3月10日,莆田市中級人民法院二審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本報記者 陳琦 通訊員 林雪野 黃美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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