末代皇妃文繡為何自爆“還是女兒身”?

婚姻 文繡 溥儀 婉容 唐朝迷 2017-04-02

朝迷按:文繡哭訴道:“我到現在還是一個女兒身,素常受盡虐待,現在唯有請張律師等依法保障我應享的人權罷了。”

末代皇妃文繡為何自爆“還是女兒身”?

屈居“妾”位 文繡備受婉容排擠

鄂爾德特·文繡是滿族鄂爾德特氏端恭的女兒,父親是鑲黃旗人,母親是漢族。文繡還有一個妹妹,小她兩歲。

1912年2月12日,宣統皇帝退位,大清帝國結束。但是,此時的溥儀仍被“優待”在皇宮之中,並還按皇家禮儀給他娶了一後一妃。皇后為婉容,妃子是文繡。

剛進宮時,兩人還相敬如賓,但三人一齣戲,隨著婉容的“攪局”,溥儀與文繡的關係逐漸起了波瀾。

1925年,被趕出紫禁城一年有餘的溥儀帶著婉容、文繡等人來到天津,住進張園。這時的溥儀雖然已經做了幾年的公民,但在他的“圈子”內,溥儀仍然以皇帝自居。且此時的溥儀對待文繡的態度已然“大不如從前”。

1929年,溥儀一家從張園搬到靜園。見溥儀對文繡日漸冷淡,婉容對文繡的排擠也逐漸變本加厲。她想成為溥儀唯一的女人,而文繡無疑是她最大的障礙。

長期禁錮深院的文繡,見原本最應該“親近”的兩人卻對她如此薄情且排斥,無奈之下,只得離家出走。期間受到表姐玉芬的勸導,於是又有了要與溥儀離婚的打算。

溥儀和文繡離婚協議書

一、自立約起雙方完全脫離關係

二、溥儀付給文繡五萬五千元終身生活費

三、允許文繡帶走常用衣物和用品

四、文繡返回母家居住永不再嫁

五、雙方互不損害名譽

六、文繡撤回要求法院調解的訴訟,今後不得再提出訴訟

聽聞律師介入 溥儀大發雷霆

如此“家醜”被爆,溥儀怒不可遏。他一邊下令手下尋找文繡,一邊“傳旨”文繡律師“不許文繡離婚”。然而,都無功而返,被逼無奈的溥儀只好坐下與律師談判。

溥儀一方的陣容已越來越大。上海的遺老們專門就此事在哈同花園集會,推舉出代表劉春霖北上,協助溥儀處理此事。在此期間,幾乎全國各地的遺老們都出動參與了這場史無前例的“討妃”行動。

被逼無奈 文繡爆出自己還是女兒身

封建衛道士們紛紛站隊,輿論界緊隨其後,各類報道鋪天蓋地而來。攻擊文繡的文章摻雜其中,紛湧而至,直欲置文繡於死地。

面對四面八方的惡毒攻擊,文繡承受著巨大的心理負擔,被逼無奈之下,文繡則掩面啜泣道:“我到現在還是一個女兒身,素常受盡虐待,現在唯有請張律師等依法保障我應享的人權罷了。”態度堅決,但流露出無限的傷痛。

族人調停 文繡對溥儀仍有眷戀

溥儀的叔父載濤被召到靜園商量對策。載濤猜測文繡應該尚有餘情,皇家顏面也不應該鬧至如此。他主張設法與文繡見上一面,再做定奪。

事實也果真如他所言,文繡對溥儀仍有很多的留戀,她對來人表示:“我生是皇家的人,死是皇家的鬼。我從未想過再嫁人。”

離婚協議 在1931年10月22日簽訂

1931年10月22日,中國末代皇帝溥儀與淑妃文繡正式簽訂《離婚協議書》。

幾天後,天津地區不少報紙刊登出“宣統皇帝”的“上諭”:“諭淑妃文繡擅離行園,顯違祖制,應撤去原封位號,廢為庶人。欽此。宣統二十三年九月十三日。”

離婚後,文繡回到北平居住。她深居簡出,埋首讀書,後用傅玉芳的名字到一傢俬立小學教國語,把精力獻給純潔的孩子們。

1953年,文繡因病去世,終年44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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