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水墨(原創作品,抄襲必究),本文是身邊事兒,為了閱讀體驗,第一人稱寫作,文中女人非作者。
01
我叫巧巧,九零後,今年26歲。我生得很美,是那種讓人過目不忘的美。我沒有工作,或者說我用不著工作,因為有人養我:他叫耿風,一個比我大12歲的男人。
耿風以前靠承包小工程起家,後來轉行自己開公司了,錢大把大把地賺,也大筆大筆地給我,我用他的錢把自己打扮得風情萬種,然後再取悅他,在他的夜裡婉轉承歡,我認為這是一種良性循環。
我21歲就做了他的小粉紅,五年過去,我不再像當初那樣單純了,我開始為以後考慮,我要正式嫁給耿風,我要做他家庭的女主人。
耿風的妻子是知道我的存在的,我不明白,她為什麼不吵不鬧就這麼忍著。但是她能忍,我可不能了,畢竟我們的身份不同,於是我去找她了。
02
特意打扮了一下,豔紅的裙子,豔紅的脣,顯得我更是膚白勝雪。早就知道耿風家住哪兒了,夕陽如血的黃昏,我敲開了他的家門,第一次和他的妻面對面。
他妻子穿著家居服,頭髮隨意盤起,露著光潔的額頭。纖細的小腰上扎著裙子,走動時竟也是動人的風情,看上去宜室宜家。
難怪耿風敷衍了我這麼多年,原來他的妻是這個樣子,大概在他心裡更勝一籌,何況她還有個兒子!
先嫉妒得就要發狂的人是我,我坐在她家高檔的沙發上,勇敢地介紹了自己,勇敢地說,希望她和耿風離婚,因為我要嫁給他,然後把我和耿風在一起的親密事說給她。
她的嘴脣已經氣得發抖了,還努力控制著自己,給耿風打電話,讓他回來處理。耿風加班,我知道他離不開,才會選擇這個時間來的。
03
她以為耿風是搪塞她,以為我們是商量好的,所以她雙眼噴火,看著我說:好,你年輕,你贏了,我把家讓給你。
她說完,真走了。坐在那兒,坐在這個我夢寐以求了好久的富麗堂皇的大房子裡,我得意地笑出了眼淚。
很晚,耿風回來,雖然埋怨了我幾句,到底還是心疼我,也就算了。第二天是週六,他六歲的兒子回來了,是耿風父親送回來的。
那個六歲的孩子,和她媽媽有些一摸一樣的臉。見我在家裡,耿風的父親臉色非常難看,他目光無視我的存在,對耿風冷冷地說了幾句話後,轉身走了。
耿風是上午十點離開的,說去他岳母家找妻子商量離婚的事兒,還叮囑他兒子要聽阿姨的話。考慮到以後要每天跟這個孩子打交道,於是我百般哄著他。
04
但這個孩子非常敏感,對我也抗拒,不搭理我,後來自己拿起茶几上的葡萄準備吃。我像個媽媽一樣要求他洗手。他不去,見我拖他,來咬我。我對著他的手背打了一下問:還敢不敢咬人了?
他立刻哇哇大哭,拿起電話打給奶奶,說我打他了。只一會兒的功夫兒,耿風的媽媽就風風火火來了,我急忙解釋,但沒用,她根本不聽,抓起我的頭髮,開始猛扇我的耳光。
我感覺鼻血流出來了,大聲叫著,但沒用,我被她按在地上打,我被踢斷了好幾根肋骨,最後像個爛柿子般被她摔出了門。
耿風妻子被婆婆接回家,他們依然沒有離婚。雖然我還存在著,但我再也不敢上門去鬧了,我悲哀地明白,我不可能取代他妻子,我永遠上不了位,是沒有未來的小三兒。(圖片來源網絡,文圖無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