帶著孩子二婚還要10萬8千8的彩禮?這婚還是別結了

婚姻 玲瓏札記 玲瓏札記 2017-11-07

口述:難得糊塗(網名)

整理:玲瓏

我離婚三年,前妻把房子和8歲的兒子都留給了我。

我就是一個普通的企業員工,月薪四千多,在這個小縣城是中等收入。去年,經人介紹我認識了她,也是離異,帶著一個6歲的女兒。

經歷過一次失敗的婚姻,我對女方的性格是否溫和很重視,前妻就是個性太強才導致我們分開的。

她的個性比較沉穩,也不亂髮脾氣,處事似乎也冷靜,我們兩人相處得不錯。就這樣處了一年多,我們也都接受了對方的孩子,有時候一起帶著孩子外出踏青遊玩讓我感受到了家的氣息,於是,我向她求婚了。

原來以為,兩個人都是離過婚的人,只要感情融洽,扯個結婚證,請親朋好友吃個飯,也就是成了新家了。沒想到,她卻非要搞個隆重的儀式,還要請婚慶公司。

這都二婚了還這麼高調,我不太適應,但她說女人就看重這個,好吧,我答應了。誰知訂了婚期之後,她家還要我拿10萬8千8的彩禮!這算什麼呀,又不是頭婚,還要彩禮?

原以為是她父母的意思,就讓她做做父母的工作,可她卻覺得這樣挺合理的,哪個結婚不要彩禮呀,還說我不肯出彩禮就是嫌棄她,不重視她。

我的工資也就這麼多,這些年也沒什麼積蓄,要我拿10萬8千8,上哪去找呀,不可能二婚了還要父母支援吧。可她卻不理這些茬,說沒彩禮就不結婚了,我也火了,不結就不結,我可不想一結婚就背一身債!

帶著孩子二婚還要10萬8千8的彩禮?這婚還是別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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帶著孩子二婚還要10萬8千8的彩禮?這婚還是別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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