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我不愛這個家,而是我的心病了!
很開心我現在能平靜地寫著這一切......。因為在幾天前我才發覺,原來這九個半月來我一直深受產後抑鬱之苦!原本很慶幸自己,懷孕時沒受先生外派國外駐點而情緒...
我離過婚,當時和前妻是閃婚,婚後發現我們的性格不合適就和平分手了。這段婚姻只維持了半年,但是卻讓我懂得選擇一個對的人是多麼重要的事。
離婚後,我一直忙於工作,現在月薪已經有一萬左右了。我的哥們總是勸我再找一個女孩子在一起,我說該遇到總會遇到,急不來的緣分的事。
後來,我遇見了她,一個特別乖巧的女孩子。她不介意我離過婚,願意和我在一起。我覺得她真的是一個善解人意的女孩子,所以,不管她提什麼要求我都會盡量去滿足她。
我們交往了大半年,我就向她求婚了,她也同意了。第一次去她家見她母親的時候,我是很忐忑的。我買了很多禮物去,也表現得很得體。
我一去,準岳母也沒有特別歡迎。她說中午的飯菜就交給你做了,我累了。好在女朋友給我打下手,做了四菜一湯。
吃飯的時候,準岳母很鄭重地說:你可以娶我的女兒,但是我家只要上門女婿,可以你就娶,不可以就分手。
我肯定不會做上門女婿的,我看著女朋友她什麼也不說,我很失望。
你們覺得我應該怎麼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