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子,離婚也沒事,媽再給你找一個”“媽,別再插手我的事了”
選擇另一半是自己的事,父母可以給出建議,但是最終的決定還是放在孩子身上。按理說,包辦婚姻是以前的習俗,現在的人都倡導一切自己做主,可是有不少父母還是想著...
姐姐二胎奶孩子期間,姐夫出軌,跟一個KTV的小姐在一起。姐姐發現了,讓姐夫跟那個小姐斷了。姐夫不想分,他相信是真愛。姐姐不想離婚,畢竟有兩個孩子,而且她是家庭婦女。
可能姐夫抓住了這個弱點,有恃無恐。姐夫提出了兩個解決方法:一是離婚,姐夫給姐姐200萬,加一套房子。二是不離婚,那就不要管他,不許看他的手機,不許跟著他出去。
我挺羨慕姐姐的,如果我是她,我就選擇兩百萬和一套房子,我還愁嫁不出去嗎?為什麼要為了這個渣男委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