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起,湖南取消、降低和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

湖南 經濟 裝修 設計 知識產權 紅網 2019-06-13

紅網時刻6月9日訊(記者 劉玉先)6月10日起,湖南又將發放一批減稅降費“紅包”。為進一步推進“放管服”改革,降低實體經濟成本,省發改委近日連發兩個通知,將取消、降低和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並進一步規範湖南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

根據《關於取消、降低和放開部分經營服務性收費的通知》,6月10日起,湖南將取消、降低和放開以下經營服務性收費:

取消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費中協議出讓土地礦產、協議轉讓土地礦產、抵押(居住用地)、出租土地、特許經營權、林權等交易服務收費。

降低公共資源交易服務費中招標掛牌拍賣出讓轉讓地(礦)產,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監理、代建管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採購、產權等交易服務收費標準,平均降幅30%。

放開房產測繪、機動車檢驗檢測檢定、船舶交易、律師服務、基層法律服務、仲裁、公證服務中出具查詢函、副本、上門核實或上門提供辦證、司法鑑定服務中建設工程類鑑定、知識產權類鑑定、農林類鑑定、產品商品類鑑定、交通事故類鑑定、經濟類鑑定、電力類鑑定、礦山地質類鑑定、假肢類鑑定等服務收費,實行市場調節價。

同時,為進一步規範湖南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維護社會公共利益和交易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關於我省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的通知》,6月10日起,湖南將進一步規範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

《通知》明確,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收費屬於壟斷性交易平臺服務收費,包括:招標掛牌拍賣出讓轉讓地(礦)產、建設工程的勘察、設計、施工、裝飾裝修、監理、代建管理以及與工程有關的材料設備採購、產權等交易服務收費。其中,政府採購、藥品及醫用耗材集中採購、特許經營權交易和機電產品國際招標等其他交易服務不得收取費用。

《通知》要求,各公共資源交易機構應嚴格執行規定,使用國家規定的票據,在收費地點醒目位置公示收費項目和收費標準,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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