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最新消息,中考實驗操作考試題目發佈,中考實驗操作考試由市教育局統一命題、制訂評分標準和評分細則,物理5分、化學5分,合計10分記入中考物理、化學學科總分。
考察時間安排
全市於2017年5月6日(星期六)至7日(星期日)同時開考物理、化學實驗操作兩個科目,各考點兩個科目考查原則上安排在兩天內完成。
每天上午8:00開考第一場,每場15分鐘(組織考生入場、抽籤選題5分鐘,學生操作5分鐘,成績評定、彙總5分鐘),至11:30結束;下午14:00開考,至17:00結束。
確需調整或延長時間,須經市教育考試院、縣(區)中招辦同意後方可進行。
考查內容
物理實驗操作考查
實驗一、用常見溫度計測溫度;
實驗二、用天平稱固體的質量;
實驗三、用凸透鏡成倒立、縮小的實像;
實驗四、連接串聯電路並測定其中一用電器的電壓值;
實驗五、測定小燈泡在實際電壓下的電流。
化學實驗操作考查
實驗一、制二氧化碳並檢驗二氧化碳的部分性質;
實驗二、粗鹽水的過濾;
實驗三、用5%氯化鈉溶液配製50g1%的氯化鈉溶液;
實驗四、金屬的化學性質;
實驗五、酸、鹼的部分化學性質。
考查的具體實驗和題目,由考生進入考場後現場抽籤確定
考察辦法
1、考點設置: 凡具備考查條件和畢業人數大於300人的學校原則上均可設立考點。不具備考查條件的學校和畢業生數量少的學校,市區學校在市教育考試院指導下,由考區統籌安排在就近的考點學校組織考查;鄉鎮農村學校由縣(區)中招辦安排到就近學校進行考查。
2、考場設置: 考場內設1-10號實驗桌,每場考查安排10名考生考試,單人單桌。
3、考查監考: 每個考場安排1個監考小組,配備5名監考教師和一名記錄員,其中一人任組長,負責整個考場的組織、協調和成績彙總及爭議裁定工作,每位監考教師負責監考2名考生。
4、考查題目: 每場考前5分鐘,由每位考生當場抽籤,確定考查題目。
5、成績評定: 監考教師依據市教科所制定的考查說明、考查目標和評分標準進行成績評定,分為5、4、3、2、1五個等級分計入中考成績。
注意事項
實驗只能操作一次 不能重做
對實驗考查成績沒有得到“5”分的考生,監考教師要對考生說明降分原因,並做好記錄,學生認可後,讓學生在記錄上簽字。若有爭議,由考務組核查後報主考裁定並由主考簽字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