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十年未能“塑戰速決”地方“禁塑令”再度宣戰白色汙染

來源:經濟參考報

數據顯示,全球每年塑料袋的使用量約為1萬億個,清理每個塑料袋需要花費公共財政17美分。全球每年使用約2000億個塑料瓶,需要耗費5000萬桶原油來製造。資料照片

隨著海南省全面“禁塑”提速推進,“白色汙染”治理再度引發關注。作為全球公認的環境問題之一,“白色垃圾”氾濫多年一直未得到根治,對生態和經濟都產生了巨大影響。近兩年來,國際社會不約而同加大治理力度,從“限塑”到“禁塑”,先後出臺多個政策或法令。

業內人士指出,我國“限塑令”實施已有十餘年,雖有一定成效但仍屢限不止。加上快遞、外賣等新業態迅猛發展,給塑料垃圾汙染治理帶來新的挑戰。“禁塑令”再度宣戰“白色汙染”,能否“塑戰速決”仍待觀察。

“白色汙染”治理成世界難題

最近,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發佈《海南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相較於此前國內實施的“限塑令”,海南省的“禁塑”無疑吸引了不少眼球。

而所謂“限塑令”,即指2007年12月31日,《國務院辦公廳關於限制生產銷售使用塑料購物袋的通知》發佈,自2008年6月1日起,在全國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使用厚度小於0.025毫米的塑料購物袋,所有超市、商場、集貿市場等商品零售場所一律不得免費提供塑料購物袋。

從“限塑”到“禁塑”,顯示了我國在治理“白色汙染”方面的一貫努力。不只是我國,在全球範圍內,“白色垃圾”治理都是難題。

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的數據顯示,全球每年產生約3億噸塑料垃圾,其中超過800萬噸的塑料進入海洋,相當於每分鐘向大海傾倒滿滿一輛垃圾車的塑料,對海洋生態系統所造成的損失高達每年80億美元。另有數據顯示,全球每年塑料袋的使用量約為1萬億個,清理每個塑料袋需要花費公共財政17美分。全球每年使用約2000億個塑料瓶,需要耗費5000萬桶原油來製造。

為了遏制“白色汙染”蔓延,國際上不約而同展開“限塑”甚至“禁塑”之戰。目前,全球已有60多個國家出臺了相關限制塑料使用的政策或法令。

2018年5月10日,韓國政府表示,計劃在2030年前將塑料垃圾減排一半,並將回收利用率從34%提高到70%。自2019年1月1日起,韓國2000多家大賣場以及1.1萬家店鋪面積超過165平方米的超市,全面禁用一次性塑料袋。否則,商家將被處以最高300萬韓元(約合2700美元)罰款。

2018年8月3日,智利頒佈法律規定,2019年2月3日起,所有大型超市、商場不得再向購物者提供免費或收費塑料袋。

2018年8月10日,新西蘭政府宣佈,2019年起禁用一次性塑料購物袋。

2019年5月21日,歐盟理事會正式批准一項法案,自2021年起全面禁止歐盟國家使用吸管、餐具、棉花棒等一次性塑料製品。法案明文禁止使用10項拋棄式的塑料製品,如免洗餐具、食物袋、吸管、飲料杯、保特瓶(一種塑料瓶)等。

加拿大總理特魯多6月10日表示,加拿大最早將於2021年在全國範圍內禁止使用一次性塑料製品。同時,之前由市政府負責回收廢舊塑料的職責,今後將移交給塑料製品廠,以便回收更多塑料廢舊品。

坦桑尼亞近日也發佈公告,坦桑尼亞大陸地區將於當地時間2019年6月1日起,正式實施“禁塑令”,禁止進口、出口、製造、銷售、儲存、供應及使用所有厚度的手提塑料袋,違法者可能面臨罰款或監禁等處罰。

此外,今年5月13日,來自約180個國家和地區的1400多名代表在日內瓦對《巴塞爾公約》作出修訂,決定將塑料垃圾列入進出口限制對象,以限制目前猖獗的塑料垃圾出口行為。

中國探索“禁塑”希望“塑戰速決”

中國也在“白色汙染”治理方面加快步伐。“限塑令”實施十年來,對白色垃圾的治理起到了重要作用。數據顯示,過去10年間,超市、商場的塑料袋使用量普遍減少2/3以上,累計減少塑料袋140萬噸左右,相當於節約了840萬噸石油。

不過,“限塑令”施行效果仍低於人們預期。“管得住生產塑料袋的正規廠家,卻管不住小作坊;管得住大超市,卻管不住小賣部”的現象普遍。“主要有幾個原因:替代產品較少,塑料限制範疇小,監管力度不大,政策配套不足等。”E20環境平臺固廢產業研究中心高級行業分析師丁寧對《經濟參考報》記者表示。

“近年來,消費者收入不斷增加,原有的‘限塑’價格槓桿作用發揮已不明顯,加上人們心理上逐漸接受塑料袋收費,因此未能從根本上改變人們使用塑料袋的消費習慣。”北京再生資源和舊貨行業協會副會長劉權在接受《經濟參考報》記者採訪時指出,“隨著電商、快遞、外賣等新業態的迅速發展,塑料垃圾汙染問題再次凸顯。”

數據顯示,僅2017年,國內快遞包裝塑料袋用量約80億個,三大外賣平臺(美團、餓了麼、百度)每天外賣訂單量超過2000萬單,如果每單僅使用一個塑料袋,年使用塑料袋就超過70億個。

“限塑令”實施十年屢限不止,如何尋求突破?地方開始探索區域“禁塑”再度宣戰“白色汙染”。

近日,海南省生態環境廳發佈《海南經濟特區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條例(徵求意見稿)》,公開向社會徵求意見,標誌著海南“禁塑令”推進再次提速。今年2月,海南省出臺了《海南省全面禁止生產、銷售和使用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實施方案》,分階段、分行業、分類別穩步推進“禁塑”工作。

加拿大循環經濟專家克拉麗薩·莫勞斯基認為,海南“禁塑令”順應了國際先進潮流,會獲得國際社會的支持。禁塑將為中國產業整體升級換代帶來嶄新機遇。

在丁寧看來,從“限塑”到“禁塑”,是我國對城市固廢綜合管理水平要求進一步提高的表現。從“限”到“禁”,執法力度和要求明顯提高。此前“限塑令”往往只侷限在塑料袋的範疇內,並不是真正意義上對所有塑料製品的限制。而此次“禁塑令”將塑料的定義延伸到了所有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管制範圍進一步加大。

在此之前,其他地方也在探索。2015年1月,吉林省正式施行“禁塑令”,規定吉林省範圍內禁止生產、銷售不可降解塑料購物袋、塑料餐具。2018年4月,河南省濮陽市南樂縣出臺“禁塑令”,規定禁止生產、銷售、使用不可降解的一次性塑料製品,違者將處以最高2萬元罰款。

“此次海南‘禁塑’,與垃圾分類全面強制推廣結合,並且提出了一系列相關配套方案、替代產品的要求。政策聯動下,‘禁塑’推廣力度將高於十年前,預計實施效果也將有所提升。”丁寧說。此外,不少專家也認為,在“禁塑”政策驅動下,可以替代一次性不可降解塑料製品的生物質材料製品也將迎來巨大發展機遇。

專家建議局部試點後向全國推廣

如何吸取此前“限塑”的經驗教訓,讓禁塑令“塑戰速決”?莫勞斯基建議,為讓禁塑令的積極效果達到最大化,海南省政府應充分發揮職能部門的影響力,將“禁塑令”自上而下切實落實到零售層面;同時,充分利用溝通渠道宣傳“禁塑令”內容,並積極鼓勵綠色環保替代方案的開發,推動產業升級。“隨著‘禁塑令’的逐步實施,政府職能部門應密切跟蹤、收集成果收效與民眾反應,及時發佈,令不斷完善的‘禁塑’工作廣為人知。”

丁寧表示,此次配合垃圾分類和再生資源回收體系建設,禁塑需要“試點先行”,加強政策配套,政府需要進行生產者責任延伸制度的建設及再生資源回收利用機制的建設,不能僅僅依靠市場自發行為。

在劉權看來,“禁塑令”作為強制性措施,從趨勢上看是有必要的,但是不能一蹴而就。可在一些地區先行試點,根據試點評估結果,進行政策微調完善後,然後向全國推廣。

丁寧也指出,我國經濟發展水平不一,對塑料製品的需求和付費購買塑料製品的承受水平也不一樣,因此對不同地區來說,建議因地制宜採用不同的模式。比如在經濟發達城市,市民對購買垃圾袋價格不敏感,建議強制要求“禁塑”;而在次發達的鄉鎮,通過價格槓桿在限制民眾使用的同時,逐步通過引導的方式培養拒絕塑料製品的生活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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