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保督查十輪次最新通報:問題企業仍佔54.5%

環保督查十輪次最新通報:問題企業仍佔54.5%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董瑞強9月2日,經濟觀察網記者從環保部獲悉,截至8月31日,環保部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組已完成十輪次督查工作,28個督查組共檢查41928家企業(單位),存在環境問題的企業達22832家,約佔檢查總數的54.5%。

也就是說,這場被環保部視為環保有史以來最大規模的大氣汙染防治強化督查行動,自2017年4月7日開始至8月31日,發現的問題企業數量仍是過半。

與此前近5個月的督查數據相比——截至8月20日,強化督查前九輪次共檢查企業40925家,發現問題企業22620家,佔比55.3%;截至8月7日,28個督查組共檢查企業39759家,問題企業達22392家,約佔檢查總數的56.3%——這兩組數字再與前八輪次(4月7日至8月3日)督查數據相比——共督查企業39358家,問題企業22319家,佔比56.7%——儘管都是過半,但問題企業佔比皆在逐步降低,且降幅有增大趨勢。

據環保部相關負責人介紹,在前十輪次22832家問題企業中,涉氣“散亂汙”問題企業達7180家,67個超標排放,2480個未安裝汙染治理設施,2016個治汙設施不正常運行,4個涉嫌自動監測弄虛作假,3310個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

從前十輪次強化督查情況來看,主要存在的環境問題包括——涉氣“散亂汙”企業違法生產問題突出;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行問題較普遍;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仍較嚴重,缺乏治理設施、治理設施運行不規範的情況仍較為普遍。

值得注意的是,這7180家涉氣“散亂汙”問題企業就佔到了前10輪次問題企業總數的31.5%。另外,4496家存在汙染治理設施不完善、不正常運行的問題企業和3310家存在揮發性有機物(VOCs)治理問題的企業,分別佔前10輪次問題企業總數的19.7%和14.5%。

在涉氣“散亂汙”問題企業中,有4132家未列入當地“散亂汙”企業清單,且無環保手續和汙染治理設施,仍在違法生產、直排廢氣。在列入當地“散亂汙”企業清單內的3046家中,有466家未達到“兩斷三清”取締標準,有554家仍正在違法生產,133家臨時停產躲避檢查,11家恢復生產或有恢復生產跡象。

9月1日,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秋冬季大氣汙染綜合治理攻堅行動新聞發佈會上表示,“散亂汙”的概念是在《京津冀及周邊地區2017年大氣汙染防治工作方案》(下稱《工作方案》)中提出的,“散亂汙”企業存在違法違規、生產工藝技術落後、超標排放、嚴重汙染環境問題,清理整治範圍是京津冀“2+26”城,主要針對涉氣“散亂汙”行業。

根據《工作方案》,“散亂汙”企業主要包括有色金屬熔鍊加工、橡膠生產、製革、化工、陶瓷燒製、鑄造、絲網加工、軋鋼、耐火材料、炭素生產、石灰窯、磚瓦窯、水泥粉磨站、廢塑料加工,以及涉及塗料、油墨、膠黏劑、有機溶劑等使用的印刷、傢俱等小型製造加工企業。

環保部相關負責人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2+26”城市排查的“散亂汙”企業數量就已達到了17.6萬家。這些企業多數是家庭作坊或個體工商戶,主要位於農村和城鄉結合部,在省市交界處監管力量比較薄弱的地方也相對集中和隱蔽。

經濟觀察網瞭解到,工業汙染源分兩大類:一是重點汙染源(大中型工業企業),二是“散亂汙”企業。田為勇介紹,“通過前幾年的嚴格執法,大企業守法意識明顯提高。2016年年初,重點汙染源達標率70%左右,2016年年底接近97%。今年1至8月份,基本穩定在97%左右,重點汙染源達標排放已趨於穩定。”

不過,“對沒有任何治理設施、超標排放、嚴重汙染的 ‘散亂汙’企業,其汙染越來越明顯,在部分地區已成為影響空氣質量的重要因素,所以整治 ‘散亂汙’——該淘汰關閉的堅決淘汰,能提升改造的督促整改——對改善環境空氣質量會是一個重大調整。”田為勇說。

另外,根據環保部發布的督查通報顯示,8月28日至8月31日,駐京津晉的6個督查組四天檢查企業92家、83家、92家、93家,分別發現存在涉氣環境問題的企業15家、19家、13家、13家。

7月21日至8月31日,駐河北省的8個督查組下沉至55個縣(區、市),共對河北“1+18”專項方案1418項任務的10341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進行了現場核查——發現涉氣“散亂汙”企業整治、揮發性有機物整治、農村燃煤散燒治理等472項任務中的1003個點位存在推進遲緩、未完成或虛報完成等問題。

而駐河南省的7個督查組下沉至47個縣(區、市),對河南“三治本三治標”方案917項任務的7872個具體任務點位完成情況也同時進行了現場核查——發現涉氣“散亂汙”企業整治、燃煤散燒治理等358項任務中的659個點位存在推進遲緩、未完成或虛報完成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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