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滲坑事件追蹤:多名幹部被處分 確保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水汙染 經濟 經濟觀察報 2017-04-26
河北滲坑事件追蹤:多名幹部被處分 確保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

經濟觀察網 記者 董瑞強4月24日,經濟觀察網從河北省大城縣委宣傳部獲悉,針對引發社會廣泛關注的工業汙水滲坑事件,環保部環境規劃院組織的專家組日前已到達大城縣南趙扶鎮汙水滲坑現場進行了水文地質實地勘查,現在正在研究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專家組初步意見認為,治理滲坑首先需佈設防滲暫存坑,將滲坑汙水引入其中,再分別對滲坑底泥和汙水進行有效處理。

該縣委宣傳部負責人告訴經濟觀察網,自汙水滲坑事件發生後,大城縣在第一時間啟動了汙染事故應急機制,並積極組織各方力量對汙水滲坑進行了初步治理,根據專家組意見,目前相關機械設備已開始現場施工作業。此外,縣政府滲坑治理領導小組將會同環保部環境規劃院專家組繼續優化治理方案,並依法依規選定治理公司開展有針對性的治理。

經濟觀察網從河北省政府瞭解到,河北省政府辦公廳已於4月21日下發緊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門根據《河北省滲坑汙染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方案》(下稱《行動方案》),結合本地實際,認真組織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建立滲坑檔案,實行臺賬管理,明確整治目標和責任人員,切實做到全覆蓋,堅決遏制利用滲坑違法排汙行為,確保水環境安全。河北省委書記趙克志和代省長許勤親自作出指示,要求認真調查、認真整改、嚴肅問責,並舉一反三在全省開展大排查、大整治行動,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4月21日,河北省環保廳在其發佈的消息中公佈了下一步治理汙水滲坑的任務安排。河北省環保廳表示,河北省將立即在全省範圍內對所有滲坑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治理,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確保在9月底之前完成治理任務。與此同時,河北省將堅持科學治汙、協同治汙、鐵腕治汙,加大滲坑汙染治理力度,並舉一反三,採取針對性有效措施,堅決避免類似問題發生。

河北省環保廳表示,下一步針對汙水滲坑治理將採取以下四方面措施:一是立即開展專項檢查和專項治理,在全省範圍內對所有滲坑進行自查自糾,全面徹底排查治理,嚴格落實監管責任,嚴厲打擊違法傾倒行為;二是高標準整改治理,根據檢測結果,聘請專家立即制定科學的治理方案,確保9月底前完成治理任務;三是實事求是查明原因,依法依規問責處理,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四是加強信息公開,及時公佈檢測結果和治理進度,主動接受媒體和社會監督。

專項行動

根據上述《行動方案》,河北省政府決定自2017年4月至8月,在全省範圍開展滲坑汙染排查整治專項行動。此次專項行動將全面排查河北省行政區域內的滲坑水質及納汙情況,嚴肅查處滲坑排汙造成的土壤和地下水汙染環境違法行為,依法處置、科學修復監測超標的滲坑。排查的滲坑包括正在或曾經排放、傾倒、輸送或者存貯含有毒汙染物的廢水,經監測超標的有積水且無防滲漏措施、封閉或半封閉坑、池、塘、井、溝、渠等。

本次對汙水滲坑的排查和整治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四類:一是對2013年已經排查整治過的滲坑開展“回頭看”,對治理未到位、存在反彈現象的,納入整治範圍;二是涉及“十五小”“新六小”“散亂汙”企業的水排放去向及達標情況;三是涉重金屬企業排放情況;四是取締、關閉企業是否到位;五是涉及有毒汙染物企業廢水排放情況;六是涉及居民區等環境敏感點用水情況。

《行動方案》要求,各市政府要認真組織督導檢查,指導所轄縣(市、區)滲坑專項整治工作。及時發現和糾正動作遲緩、打擊非法排汙不力、修復進程緩慢等問題,嚴禁排查整治走過場,確保取得紮紮實實的效果。河北省環保廳要結合環境信訪、日常監督檢查等情況,對各地工作開展情況進行督導檢查,對經當地排查後仍發現存在滲坑的縣(市、區),將嚴肅追責問責,對存在工作不力、包庇縱容違法企業、隱瞞不報等嚴重問題的,要依法依紀追究責任,情節嚴重的移交移送紀檢監察、司法機關,並採取掛牌督辦、區域限批等措施。

多名幹部被處分

經濟觀察網瞭解到,河北省廊坊市紀委4月22日發佈通報稱,大城縣政府、南趙扶鎮及縣環保局未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兩個被嚴重汙染的滲坑多年來沒有得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社會影響,廊坊市紀委常委會研究決定,給予相關責任人黨紀處分和通報批評。

該通報顯示,大城縣政府對環保工作重視程度不夠,對兩個滲坑治理跟蹤督導不力,給予大城縣委常委、縣委辦公室主任劉國旺(2013年9月至2017年2月任大城縣政府副縣長,分管環境保護工作)黨內警告處分;給予大城縣人大副主任劉增懷(2011年10月至2017年2月任南趙扶鎮黨委書記)黨內警告處分,給予馬東浩(2015年11月任南趙扶鎮黨委副書記、鎮長)黨內警告處分。大城縣環保局原局長李洪永,因犯貪汙罪於2016年8月22日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不再處分。

與此同時,鑑於大城縣政府副縣長肖建軍、大城縣南趙扶鎮黨委書記高偉、大城縣環保局局長樊軍良、大城縣南趙扶鎮武裝部長畢文記(分管環保工作)、大城縣環保局環境監察中隊負責人葉巍(負責南趙扶鎮片區環保工作)等5人任職時間較短,在全市範圍內通報批評。廊坊市紀委還責成大城縣紀委對其他涉案相關人員進行進一步調查追責。

4月21日上午,環保部環境監察局局長田為勇在環保部例行新聞發佈會上表示,環保部對汙水滲坑事件高度重視,目前還沒有完全調查清楚,正在組織土壤詳查,結果將向社會公佈。他同時表態,“對此類問題,環保部發現一起嚴肅處理一起,絕不姑息。”

田為勇說,對汙水滲坑事件,至少涉及兩方面違法行為:一是用滲坑滲井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汙。不管滲坑怎麼形成的,歷經多少年形成的,都是在非法排放汙染物;二是非法排放危險廢物,這個汙染跟以前有些不太一樣的地方,就是企業通過非法傾倒排放一些廢物產生的。

“從立法來看,比如說滲坑、滲井的問題,早在2008年水汙染防治法修訂的時候就已經列進去了,也就是說那時對此類違法行為在法律上就已經有明確的規定了。2013年,‘兩高’司法解釋把它作為入刑的一種,此類違法行為是要判刑的。2015年《環境保護法》實施以後,更多手段可以適用於這種問題。這說明該問題已相當嚴重,必須採取更加嚴厲的措施進行打擊。”田為勇說。

另據天津市環境保護局4月23日發佈消息稱,針對天津市靜海區唐官屯鎮佟家莊村工業滲坑汙染問題,天津市委書記李鴻忠、市長王東峰立即作出批示,要求堅決徹查、依法治理、嚴格問責,同時要求在全市範圍開展自查自糾大檢查。副市長孫文魁赴靜海現場調查。天津市相關部門組成聯合調查組,立即展開調查,對靜海區及相關部門人員進行責任認定,將依紀依法嚴肅追責。

經濟觀察網瞭解到,天津市靜海區這個被曝光的滲坑繫上世紀70年代磚瓦廠取土逐漸形成。靜海區環保部門已對汙水滲坑周邊9家企業進行排查,確定其中2家企業倒閉,7家企業停產,未發現企業非法排汙口或排汙設施。

天津市環保局介紹稱,2013年天津全市範圍內摸底排查出92個滲坑,其中靜海區有18個,被曝光的滲坑就是其中之一。2013年底,靜海區啟動了對18個滲坑的治理工作, 2014年11月完成治理及驗收工作,但2016年下半年該滲坑汙染出現反彈。對此,靜海區決定對該滲坑汙水及底泥進行深度治理,並於當年底完成治理項目的立項、設計、招標等工作。目前,滲坑治理工作已全面啟動,施工設備全部安裝調試完畢,施工人員全部進場,確保7月底前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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