納雍縣加強煤礦和洗煤廠環境綜合整治 提升整體環境質量

環境汙染 環境保護 水汙染 空氣汙染 畢節試驗區網 2017-05-20

為促進煤礦和洗煤廠企業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納雍縣成立了由縣政府分管縣長任組長的煤礦和洗煤廠環境整治工作領導小組。下設四個日常監管工作組負責開展煤礦環保的日常監管工作。加強煤礦和洗煤廠環境綜合整治提升整體環境質量。

綜合整治內容一是督促煤礦對產生的礦井廢水、工業廣場淋溶廢水及生活汙水進行收集處理,需配套礦井廢水處理設施及生活汙水處理設施,確保設施運行正常。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處理汙水,汙水處理後達到《煤炭工業汙染排放標準》排放。二是督促煤礦對生產設備採取防塵措施,儲煤場地,堆放矸石場地採取防風抑塵措施,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進行揚塵治理,大氣汙染物按照到《煤炭工業汙染排放標準》排放標準排放。三是要求煤礦對生產產生的煤矸石等固體廢棄物進行合理處置,嚴格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汙染環境防治法》相關規定處置。

綜合整治要求按照管行業管環保和屬地管理的要求,煤礦環境整治工作由縣工業經濟能源局牽頭,駐礦安監員具體實施日常監管和檢查,對發現的環保問題及時報責任領導,由責任領導聯繫縣環境保護局督促煤礦企業整改落實。縣安全監管局負責督促駐礦安監員履行好環保日常監管職責。洗煤廠環境整治工作由所在鄉(鎮、街道)政府(辦事處)全面負責,對檢查發現的環境汙染問題,及時督促企業整改落實;對不按要求進行整改的報責任領導和縣環境保護局依法查處或實施關停。

對全縣煤礦和洗煤廠環境整治工作安排部署、督促檢查不到位,存在“吃拿卡要”造成不良後果的,依法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確保通過整治工作,促進煤礦和洗煤廠行業環境保護工作明顯好轉,實現綠色、環保、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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