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郴州市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項目建設推進情況的通報

環境保護 湘江 環境汙染 水汙染 郴州新聞網 2017-06-12

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市直有關單位:

3月14日,市政府組織召開全市環保工作暨湘江流域環保與治理項目建設推進會(以下簡稱“3月14日推進會”),對“十二五”規劃實施以來,獲得環保專項資金支持的重金屬治理、東江湖生態環境保護、耒水流域水汙染防治、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和土壤治理修復等261個項目建設情況進行通報,並對存在問題提出具體要求。距“3月14日推進會”已有兩個半月,目前部分項目依然存在推進緩慢、績效發揮不明顯等問題,現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一、項目進展情況

到2017年5月,全市環保項目261個,完成驗收項目94個,竣工待驗收項目91個,完工、竣工待驗收項目佔全市環保項目的70.9%;在建項目67個,未動工項目9個,在建、未動工項目佔全市環保項目的29.1%(詳見附件1)。與2月相比,新增竣工待驗收項目17個。

(一)“十二五”期間項目實施情況

1.重金屬治理項目實施情況

綜合各縣市區項目完工率和未動工數量等評價指標,全市重金屬治理項目完成情況較好的有:北湖區、高新區、資興市、安仁縣;完成情況較差的有永興縣、臨武縣、桂陽縣、桂東縣。

“十二五”期間,重金屬治理項目獲得中省資金20.69億元,共計143個,有110個項目已完成(80個已驗收,30個竣工待驗收),佔“十二五”重金屬治理項目總數的76.9%;在建項目33個,佔“十二五”重金屬治理項目總數的23.1%。與2月相比,新增竣工待驗收項目6個,所有項目均已開工。

2.東江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實施情況

東江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完成較好的為宜章縣和市本級相關責任單位,推進較慢的為資興市、桂東縣、汝城縣。

東江湖生態環境保護項目2012-2015年安排項目91個,計劃投資21.27億元,其中85個項目獲中省資金8.55億元。完成驗收項目11個,竣工待驗收項目59個,在建項目21個。東江湖項目開工率100%(含完工、竣工項目),竣工率76.9%(含待驗收項目),完工率12.1%。與2月相比,新增竣工待驗收項目10個,其中資興市新增項目6個,郴州市市本級新增項目3個,汝城縣新增項目1個。

3.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實施情況

全市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完成較好的分別是安仁縣、永興縣、北湖區,已完成驗收;資興市、汝城縣、桂東縣須加快進度,爭取在今年6月底前申請驗收。

“十二五”期間,農村環境整治項目共計9個,完成驗收項目3個,完成率33.3%,餘下6個多年期項目未完成;“十三五”期間,農村環境整治新增項目2個,加上“十二五”期間未完成的需繼續建設的6個老項目,共計8個,其中未動工項目1個(宜章縣農村環境綜合整治整縣推進項目已完成招投標和初步設計,準備進場),佔項目總數12.5%。與2月相比,新增在建項目1個。

(二)“十三五”項目實施情況

1.重金屬治理項目實施情況

2016年,共有6個重金屬治理項目獲得中省資金5086萬元,分別是甦仙區2個,桂陽縣1個,宜章縣1個,嘉禾縣1個,郴州高新區1個。與2月相比,除了甦仙區2個項目已動工,其他4個項目均處於前期階段,還未動工。

2.耒水流域水汙染防治項目實施情況

2016年,共有7個水汙染防治項目獲得中省資金5000萬元,分別是甦仙區2個,北湖區3個,桂陽縣1個,永興縣1個。竣工待驗收項目2個,在建項目3個,未動工項目2個分別為永興縣太和汙水處理廠二期工程和北湖區同心河流域水環境綜合治理工程進展較慢正在開展招標程序等前期工作。與2月相比,新增竣工待驗收項目1個。

3.土壤治理修復項目實施情況

2016年的甦仙區體育公園周邊重金屬汙染土壤治理修復項目獲得省專項資金1000萬,已完成招投標,已開工。2017年的甦仙區觀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土壤修復項目和安仁縣平背鄉農田土壤汙染治理和修復項目分別獲得中省專項資金1500萬元、800萬元,兩項目均已完善實施方案和場調報告,報送到省環保廳,甦仙區觀山洞街道下白水村土壤修復項目已獲得省廳審查批覆。目前,兩項目均未動工。與2月相比,新增在建項目1個。

二、存在的主要問題

(一)責任未壓實,工程進度不夠快。距“3月14日推進會”已有兩個半月,只新增17個竣工待驗收項目,項目的整體竣工率不到75%。部分縣市責任未壓實到位,沒有制定有效地的考核機制與辦法,沒有組織力量認真進行督查督辦,沒有落實到相關單位和人員,導致部分項目無實質性進展,工程推進成效不明顯。

(二)項目管理計劃不詳,實施不平衡。個別縣市存在重項目申報,輕項目實施,截至目前仍然有9個項目未動工。針對工程設計、招投標等前期工作耗時較長的問題,部分項目的責任單位沒有及時協調解決問題,未制定項目推進計劃或任務分解還不夠清晰,工作落實不夠到位,導致部分項目進展滯後。部分項目在編制實施方案時,論證不夠嚴謹,準備不夠充分,沒有因地制宜,造成項目落地後無法按原計劃實施

(三)申報驗收不及時,項目檔案管理不完善。按照“3月14日推進會”明確的時間節點,所有竣工待驗收項目需在2017年3月前提交驗收資料。截至目前,只有少數項目提交了相關驗收資料,部分項目存在項目立項、初步設計及工程監理落實不到位,沒有及時開展財務決算、審計決算和竣工驗收監測調查報告等掃尾工作,驗收工作依然滯後。

三、下步工作要求

(一)進一步加強組織領導,強化責任落實。各縣市政府認真梳理所有項目,對進度滯後項目要一把手親自抓,對已竣工待驗收的項目要分管領導親自抓,嚴格按照時間進度,逐項制定整改方案,把工作任務逐項分解落實到部門、到具體人。整改方案以縣(市)政府名義上報市政府備案。

(二)進一步規範項目管理,及時申請驗收。各縣市政府要充分發揮審計部門的作用,加強對竣工項目驗收資料整理指導,完善相關驗收資料,及時向省、市申請驗收。

(三)進一步強化調度督辦,加大考核力度。進一步加大項目現場檢查、督促力度,實時跟進項目進展。各縣市區要制定督查督辦措施,加大考核力度,推進項目進展。對項目實施進展緩慢、工作落實不到位的進行通報批評,警示約談;對未按照時間節點完成任務的的縣(市)相關責任人員進行問責。

附件:

1、郴州市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項目進展情況

關於郴州市湘江流域保護與治理項目建設推進情況的通報

郴州市環境保護工作聯席會議辦公室

2017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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