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一小區,倆月大的娃午夜睡覺“身體抖”,老人整夜睡不著

環境保護 環境汙染 社會 河南商報 2017-05-30

河南商報記者 吳智星/文 王春勝/圖

附近工地半夜施工,噪音太大,吵得睡不好覺。近日,鄭州市文化路90號院的業主們遇到這個“惱人”的問題。

反映:夜裡施工,噪音太大,居民睡不好

鄭州一小區,倆月大的娃午夜睡覺“身體抖”,老人整夜睡不著

前幾日,鄭州市民李先生向河南商報陪辦記者反映,10來天前,臨近小區的工地金水區大鋪村城中村改造項目,一到晚上,便開始施工,有時候還“玩通宵”,噪音很大,尤其影響1號樓和10號樓的居民休息。

昨日0點以後,河南商報陪辦記者趕到現場,如李先生所言,據他們小區5、6米外的工地,亮著燈,工人操作著機械,澆築水泥,發出隆隆的聲音。1號樓一位82歲的大爺還未入眠,下樓查看情況,“哎,根本睡不好”。

家住10號樓的趙先生,家裡孩子剛剛兩個月。他抱怨,每次聲音一大,孩子都會抖一下。實在氣不過,他抱了幾塊石灰塊,丟進工地,以示警示。趙先生說,剛開始到十點就停了,後來又是12點,再後來就更晚。

李先生介紹,小區是個學區房,住了很多初三和高三的學生。“馬上要高招、中招了,還讓不讓人休息。”李先生喊道。一旁的居民說,“家長白天上班,晚上輔導孩子,吵的能睡好。”10號樓的李女士說,自己孩子上高中,大熱天太吵又不能開窗戶,沒法兒。

河南商報陪辦記者離開時,已將近1點,工地上一位工作人員說,夜裡施工確實對居民有些影響,但是再給一個小時,就能把活幹完,希望居民理解。

鄭州一小區,倆月大的娃午夜睡覺“身體抖”,老人整夜睡不著

陪辦:執法局該項目施工方存疑,沒有在建委備案,“應該是違建”,目前尚在取證

昨日上午,河南商報陪辦記者撥通工地內公告欄中項目陳姓負責人的電話,他表示,對於夜間施工時間,“我也決定不了,這是區裡的項目,區裡要求幹,我也沒辦法。”

不過,該工作人員表示,正在協商之中。此外,他還說,“我是現場的負責人,不是施工企業的負責人”,建議河南商報陪辦記者去找施工企業瞭解情況。

河南商報記者又致電金水區東風路辦事處,工作人員表示,早已讓工地停止施工,並協商過區執法局,讓其嚴格監管。該工作人員說,居民如果發現工地繼續施工,可繼續向執法局舉報。此外,他們還會向項目部提出要求,儘量減少噪音。

昨日下午,河南商報陪辦記者又聯繫到金水區執法局。執法局工作人員表示,該項目施工方存疑,沒有在建委備案,“應該是違建”。

該執法局工作人員說,接到舉報以後,“一直在取證調查這個事”。他表示,施工方並沒有向他們提供夜間施工許可證明,而且,工地內沒有任何施工方信息,反而工地上的人向執法局提供三次不一樣的施工單位信息,而這些信息,是“虛假的,在網上查不到。”

他表示,將堅持取證,一旦發現該項目是違建,將立馬向辦事處提出建議。

鏈接:

2006年,鄭州市出臺《鄭州市環境噪聲汙染防治辦法》(以下簡稱辦法)對工地噪音早有具體規定。

辦法第四章第十九條規定,在城市建成區內,除搶修、搶險作業外,不得在夜間進行產生強噪聲汙染、干擾周圍居民生活的建築施工作業。因施工工藝需要等原因確需連續施工的,必須提前7日持有關部門出具的確需連續施工證明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提出申請。

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經批准夜間建築施工作業的,施工單位應當提前3日向周圍的單位和居民公告。公告內容應當包括:本次連續施工起止時間、施工內容、工地負責人及其聯繫方式、投訴渠道。

此外,辦法第二十一條還規定 在中招考試、高考等特殊時期,需要禁止或限制產生噪聲汙染的建築施工作業的,由市或縣(市)、上街區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會同有關部門確定,並向社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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