敖先生得了絕症,卻在5年後奇蹟般的康復了身體,這全是它的功勞

黃潔夫 張志華 法律 美國 中國家庭報 2017-06-19

敖先生得了絕症,卻在5年後奇蹟般的康復了身體,這全是它的功勞

當生命走到盡頭,你願意捐獻出器官,幫助那些瀕危的病人們重獲新生嗎?據統計,我國每年因終末期器官衰竭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約有30萬人,而每年器官捐獻數量僅約1萬例,供需比例為1:30。

6月11日是首個“中國器官捐獻日”,來自全國29個城市的60多家醫院分別在各地舉辦了“中國器官捐獻日”公眾宣教活動。在首都醫科大學附屬北京朝陽醫院,記者瞭解到,當日來活動現場諮詢的100多人中,近20人有捐獻意願。

為了可移植的器官,有人等了15年

來自內蒙古的敖先生年僅31歲,因腎功能衰竭,5年來他只能靠透析維持生命。2個月前,他終於等到了可供移植的腎。

“當得知可以手術了,我的整個大腦一片空白,都不敢相信那是真的。”敖先生說。敖先生術後恢復很好,各項指標已趨正常,“我從心底感謝捐獻給我器官的人,他給了我重生的機會”。

太多人沒有敖先生這麼幸運。“患者在透析等待的過程是伴有高風險的,有5%的患者在透析的過程中因為併發症而死亡。”北京朝陽醫院器官捐獻辦公室主任善輝告訴記者。據他所知,有的患者等了15年,但等待時間越長,患者身體損失就越大,器官移植的成功率便會降低。

每年30萬患者在等,僅1萬人能如願

我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開展較晚,直到2003年,公民器官捐獻的數字仍是零。2010年至2013年,中國人體器官捐獻工作在19個省份開展試點,3年中累計實施捐獻659例,捐獻器官1804個。

2015年1月1日起,公民逝世後器官捐獻已成為我國器官移植供體的唯一合法來源。

據善輝介紹:“2013年我國公民器官捐獻數2742,到2016年這個數字上升為11296,翻了4倍。儘管如此,我國每年有30萬患者需要器官移植,能完成的器官移植僅1萬例,供需比例為1:30,器官短缺仍是制約器官移植事業發展的主要原因之一。”

許多人不知道該怎麼捐獻器官

53歲的韓先生對本報記者說:“我十幾年前就在一個網站上看到過人體器官捐獻信息,當時我和妻子填了基本信息,可報完名後,沒得到任何反饋。到現在我們都不知道是否審核通過了。”

韓先生認為,如果登記流程更方便、透明,會吸引更多人主動捐獻器官。

劉女士與韓先生有著類似的經歷,她說:“我想過捐獻,可不瞭解相關知識,什麼樣人具備捐獻條件?如何捐獻?需要怎樣的法律過程?所有這些,都不是很清楚。”

據2016年在世界衛生組織支持下展開的《中國器官捐獻公眾意願調查》顯示,我國83%參與調查者均願意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在不願登記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的人中,有56%表示“不知道在哪登記或手續太繁瑣”。

成為志願者,只用10秒鐘

2016年12月底,中國器官移植髮展基金會管理的“施予受”器官捐獻志願登記網站開通了“一鍵登記”通道,可通過支付寶登記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只需10秒就能完成。已登記的器官捐獻志願者如想退出,網站也提供了人性化設計,方便民眾操作。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人體器官捐獻與移植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黃潔夫曾多次表達身後無償捐獻器官的意願,他說,他就是通過手機登錄,註冊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的。

記者登陸“施予受”器官捐獻志願登記網站發現,截至2017年6月12日,已有 210304人進行了登記。

在器官捐獻和醫院之間還需一道“橋”

除了信息技術提供的巨大方便外,在人體器官移植工作上,人的作用至關重要。在國外,移植協調員扮演著不可或缺的角色。

在患者逝世之際,移植協調員負責向家屬普及器官捐獻的理念,並協助完成捐獻流程。同時,他們還會奔走在各醫院之間,為ICU裡等待器官移植的患者尋找捐獻來源。

“移植協調員處於供體和醫院之間橋樑的作用,沒有器官捐獻協調員就沒有供體的發現,而沒有供體的發現就沒有器官移植。”善輝說。

在西班牙、美國、英國等發達國家,自20世紀90年代起,便建立了一支受過特殊培訓的移植協調員隊伍。

在我國,首批移植協調員設立至今已近7年,但效果不太理想。這與我國協調員目前能力水平參差不齊有關,早期移植協調員多是來自紅十字會志願者和非醫學背景的高校畢業生。

在國外,移植協調員既要有醫學、倫理和法律知識,又要經過專門的培訓。為規範我國移植協調員隊伍,2013年,國家衛生計生委頒佈了《人體器官獲取與分配管理規定》,對移植協調員提出了明確要求。

如何翻越舊觀念這座大山

“除器官移植協調機構建設較晚、制度不完善等原因外,觀念不易被家屬接受是阻礙移植協調員開展工作的一大原因。”善輝告訴記者,不少家屬對“死亡”的判定標準停留在“心跳和呼吸停止”上,讓原本有希望實現捐獻的志願者錯過了最佳捐獻時間。

移植協調員的工作很有壓力,他們每天奔走於各醫院,關注各個科室,特別是重症監護室、腦外科、急診科等科室中的重危病人,如果有合適的供體,就要迅速趕過去,做家屬的工作。

“國人受‘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等傳統觀念的影響較深,解剖親人屍體或捐獻親人器官,很多人在心理上無法接受。”朝陽醫院捐獻辦公室的兼職協調員、肝膽外科主治醫生張志華向記者坦言,在工作開展過程中,遇到最大的困難就是來自家屬不理解。“我曾遇到過比較極端的個案,逝者家屬當時不依不饒,聲稱‘既然你們醫生能搞器官移植,那麼幫我們換個頭’。”

為了與家屬更好地溝通,一些移植協調員曾專門出國學習交流技巧,但這些技巧很難改變人們的固有觀念。一般來說,受教育程度較高、年齡較小、城市的居民,要比受教育程度較低、年齡較大、農村的居民更能接受器官捐獻。

為移風易俗、推動器官捐獻事業發展,國外特別注重立法。早在1979年,西班牙就通過了《器官捐獻法》,明確規定:在西班牙,所有公民都被視為器官捐獻者,除非其本人“生前表達過反對的意見”。該政策使西班牙器官捐獻率大大提升,該法律後來被推廣至瑞士、法國、意大利和葡萄牙等國。

納入醫保,還需解決兩大短板

2007年5月1日,我國正式開始實施《人體器官移植條例》(以下簡稱《條例》),使器官移植事業納入法治軌道。隨著我國器官捐獻移植工作快速發展,《條例》面臨諸多挑戰,專家們呼籲,應根據形勢的變化,及時對《條例》予以修訂。

全國政協委員、原衛生部副部長黃潔夫接受媒體採訪時曾表示:“美國有3億人,可以做器官移植的醫院有近300家,我們有13億人,才有169家醫院。”

黃潔夫不止一次提案呼籲器官移植納入醫保:“如果器官移植都能納入到基本醫療衛生服務體系,那麼每年需要器官移植的有30萬人。”我國已有8萬多公民登記成為器官捐獻志願者,但差距顯而易見:美國登記者高達1.2億人。登記人數少,是目前器官移植難納入醫保的原因之一。

我國器官移植數量已位居世界第二,器官捐獻數量快速增加,但相關領域人才的教育培養落後於實際需求,成為另一短板。據瞭解,為了培養一支專業性較強的器官移植隊伍,中國部分高校計劃從今年起設立有關器官捐獻的研究生課程,以加快急需的專業人才培養。

文/本報記者 楊淑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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