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湖警方依法感化服刑人員 犯人決心重新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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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當前的位置 :新聞中心>荊州新聞正文 來源: 人民網-湖北頻道 時間:2019-08-25 11:58

8月15日,湖北省洪湖市看守所保障在押人員的的合法權益,依法安排一名在押人員與其身患癌症晚期的父親見面,促成了該名罪犯的思想轉化,使其下定決心脫胎換骨。

在押人犯李某燈,男,45歲,洪湖市人,因犯有聚眾鬥毆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七年,羈押在洪湖市看守所。李某燈剛入監所時思想壓力很大,寢食不安。管教民警發現這一情況後,對其進行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導,逐步緩解他的心理壓力。在生活上對其照顧,還多次找李某燈談心,瞭解其家庭情況。李某燈見民警無微不至地關心自己,便向民警吐露真情,告訴民警,他的父親已年過古稀,於今年4月檢查被確診為膀胱癌。李某燈被判刑投勞前,其父病情惡化,膀胱癌已擴散到肺部,唯一的願望是能見一見被關押在看守所的兒子李某燈。管教民警瞭解到這一情況後,立即向看守所領導彙報。看守所領導十分重視,認為這是感化教育在押人員的有利時機。經過該所所長鄒琦的批准和多部門的協助,8月15日上午9時,村委會幹部陪同其父親到看守所同李某燈會見。

李某燈見到父親時,“撲通”一聲跪在父親面前,嚎啕痛哭,連續磕了三個響頭,捶胸頓足地對父親說:“我對不起您,沒在您身邊照顧您,是兒子不孝啊……”父親也痛哭流涕,叮囑他:“好好服刑,好好做人,好好改造,爭取立功早點出來……”父子兩人泣不成聲。這一幕讓在場的人無不動容,紛紛告誡他只有痛改前非,重新著人,才是對你父親的忠孝。

會見結束後,在回監室路上,李某燈感謝看守所領導及民警們,他說:“這社會好人多,只恨自己當初太糊塗。”表示要痛下決心,好好改造自己,重新做人,以積極的心態服完刑期,以立功的優良表現,早日迴歸家庭,不辜負老父殷切的囑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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