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眾思壯: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的事前認可意見

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

根據《關於在上市公司建立獨立董事制度的指導意見》、 上市公司治理準則》

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等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範性文件的規定或要求,

我們作為公司的獨立董事,對公司擬提交董事會審議的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

會議(以下簡稱“本次交易”)的相關議案、資料進行了事前審議,現發表事前

認可意見如下:

我們已經收到公司有關本次交易的議案及相關議案、資料文本,對本次交易

相關事項向公司有關部門和人員進行了詢問和了解,我們同意將本次交易的議案

提交公司董事會進行審議。

1、公司關聯交易事項應當按照相關規定履行董事會審批程序和相關信息披

露義務。

2、上述關聯交易符合公司生產經營發展的需要,有利於公司的長遠發展,

不存在損害公司和非關聯股東利益的情況,不會對公司獨立性產生影響。

因此,我們同意將上述關聯交易事項提交公司第三屆董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

審議。

董事會在對該議案進行表決時,關聯董事歐陽玲應按規定予以迴避。

(以下無正文)

(本頁無正文,為《北京合眾思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公司第三屆董

事會第四十九次會議的事前認可意見》的簽字頁)

獨立董事(簽名):

蘇金其 郜卓 孟祥凱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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