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郭縣陽光村鎮銀行違規辦理同業業務 被罰款40萬元

和訊網 銀行業 股票 投資 手機和訊網 2017-06-15

和訊網消息 6月14日,松原銀監分局公佈對前郭縣陽光村鎮銀行、周學聲、孔新忠的行政處罰決定,前郭縣陽光村鎮銀行主要負責人為周學聲,該行存在違規辦理同業業務的主要違法違規事實。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條第三款、第四十六條第(五)項。松原銀監分局決定,前郭縣陽光村鎮銀行股份有限公司處以罰款40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對周學聲、孔新忠處以警告、並分別罰款5萬元人民幣的行政處罰。

附公告截圖:

前郭縣陽光村鎮銀行違規辦理同業業務 被罰款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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