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掃黑除惡】納雍縣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勺窩鎮何韋、何方、何健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何健 納雍 經濟 法律 刑法 畢節公安 2019-07-05
【掃黑除惡】納雍縣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勺窩鎮何韋、何方、何健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掃黑除惡】納雍縣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勺窩鎮何韋、何方、何健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掃黑除惡】納雍縣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勺窩鎮何韋、何方、何健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廣大人民群眾:

按照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整體部署,近期,納雍縣公安局偵辦了何韋、何方、何健等為首的犯罪團伙,現已抓獲何韋(綽號餘買友)、何方(綽號何陽陽)、何健(綽號小馬)、劉洪(綽號劉么國)、劉興祥(綽號劉么發)、彭光達等6名犯罪嫌疑人。

經公安機關依法查證,該團伙自2017年以來,多次在勺窩鎮巴雍三雍煤礦、巴雍至昆寨二級公路改造建設、風力發電等項目有組織地實施尋釁滋事、敲詐勒索等違法犯罪活動,非法獲取經濟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經濟秩序、生產生活秩序及社會管理秩序,損害了當地人民群眾的利益,敗壞了社會風氣,是構建和諧社會的障礙,影響極為惡劣。

為徹底查清該犯罪團伙的違法犯罪事實,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請廣大人民群眾積極檢舉揭發,公安機關將安排專人接收群眾檢舉。公安機關對舉報人信息嚴格保密,對人身安全依法予以保護,對包庇、縱容違法犯罪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同時,公安機關敦促何韋犯罪團伙的涉案人員儘快投案自首,爭取寬大處理。對拒不投案自首的,公安機關將採取有力措施,緝捕歸案,並從嚴懲處。凡為在逃人員通風報信,幫助毀滅、偽造證據,窩藏、包庇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特此通告。

舉報電話:李警官(18608579639)

左警官(13985359136)

楊警官(13985879957)或110

舉報地址:納雍縣公安局辦公大樓4樓掃黑辦

納雍縣公安局

2019年6月28日

【掃黑除惡】納雍縣公安局關於公開徵集勺窩鎮何韋、何方、何健等人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編 輯:張鋮虔

審 核:郭 鈺

稿件來源:珙桐警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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