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華州區首起“涉黑”案件公開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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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網訊(記者 熊惠玲 通訊員 楊賓 劉坤)8月30日9時,渭南市華州區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黃毅等21人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強迫交易罪、非法採礦罪、尋釁滋事罪、敲詐勒索罪、非法拘禁罪、妨害公務罪、故意傷害罪一案進行公開宣判。該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華州區公開審理的首起“涉黑”案件。

黃毅在經營永安投資公司、永安貿易公司、康潔建築垃圾處理公司期間,為追求非法經濟利益,多次實施違法犯罪活動,違法犯罪活動由單一演變成多樣,參與人數由少到多,社會危害後果嚴重。特別是在永安投資公司違法放貸收貸過程中,形成了與被告人張斌、朱剛、張兵、孫少傑、白雪鋒、黃飛龍、郭福磊、任某傑、楊峰光、宋某強較穩定的以暴力犯罪為基本內容的“地下清收隊”犯罪組織。該組織結構緊密,層級分明,且有一定的組織紀律和活動規約。通過非法吸收公眾存款、高利放貸、非法採礦、強迫交易等違法犯罪活動獲取經濟利益,為維護組織的利益,以暴力、軟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手段討債,多次尋釁滋事、非法拘禁、敲詐勒索,為非作惡、欺壓、殘害群眾,在華州區、華陰市境內形成了重大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生活秩序。

華州區法院根據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犯罪性質、情節和對於社會的危害程度,結合認罪、悔罪表現,判處被告人黃毅有期徒刑十八年,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剝奪政治權利三年;其餘20名被告人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至一年六個月不等刑期,並處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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