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統一收臺費、持刀斧滋事,番禺汀沙村組織賣淫黑惡團伙21人獲刑'

黑社會 廣州 南方都市報 2019-08-02
"

南都訊 記者吳廣宇 實習生劉浩斌 南都記者30日從番禺區人民檢察院獲悉,番禺汀沙村長期組織賣淫黑惡團伙案件審理獲得最新進展。5月13日,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法院依法對楊關福、楊關俊、陳世明等21人組織賣淫、黑社會性質活動進行判決。

番禺區法院一審判決,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楊關福、楊關俊有期徒刑十八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罰金人民幣11萬元;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判處被告人陳世明有期徒刑十七年,剝奪政治權利三年,並處沒收財產人民幣200萬元,罰金人民幣108000元;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組織賣淫罪、協助組織賣淫罪、容留賣淫罪、聚眾鬥毆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對被告人楊熙俊等18人,判處十六年至二年不等的有期徒刑,並處人民幣34萬至15000元不等的罰金。

組織賣淫、聚眾鬥毆、尋釁滋事氣焰囂張

檢方指出,2015年始至2017年7月,楊關福、楊關俊、陳世明等人糾集團夥,在番禺區汀沙村組織失足婦女賣淫,攫取非法利益。三個團伙均有統一的組織賣淫規矩,對所屬失足婦女進行嚴格控制管理,並通過微信等方式統一上下班,統一收取失足婦女30%賣淫所得(“臺費”)作為保護費等。

三個團伙按汀沙村街道互相劃分地盤。在組織賣淫期間成員均參與看風並共同處理糾紛,互相共享情報;該團伙人員依仗人多勢眾,並持有刀具、砍斧、棍棒等工具,在汀沙村內肆意妄為,橫行霸道,無顧村委、治安隊的正常治理,甚至毆打治安隊員、通過毀壞村公共設施挑釁村委。該團伙通過有組織地實施組織賣淫、聚眾鬥毆、尋釁滋事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攫取鉅額非法利益,嚴重破壞當地的社會生活秩序和社會治安穩定,致使當地群眾合法權益受到損害亦不敢控告、舉報。

番禺區2018年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重大成果之一

楊關福、楊關俊、陳世明依託地緣老鄉關係進行維繫,組織成員依仗其三人的緊密聯繫而形成的勢力進行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具有嚴密性和層級性。

團伙內部具有明確的組織領導和分工。陳世明作為組織、領導者,由其妻子付良玉管理失足婦女並收取“臺費”,聘請朱海為打手,王晶、王想各自帶失足婦女賣淫並上繳“臺費”;楊關福作為組織、領導者,主要由其兒子楊熙俊、楊熙林進行管理並收取“臺費”,鄭昌軍、唐路、鄧凱、等人聽取其等人安排分工協作;楊關俊作為組織、領導者,陳智健、楊觀朝、蘭付、肖友于、王仁俊等人作為積極參加者,宋鑫等人作為一般參加者均需要聽從其指揮安排並及時將收取的“臺費”上繳。

本案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開展以來廣州市番禺區人民檢察院起訴的第一起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案,是番禺區2018年度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的重大成果之一。本案由檢察機關介入,通過引導偵查,深挖電子數據,綜合運用電子數據、書證、證人證言等證據系統證明組織特徵,從而認定構成黑社會性質組織。

"

相關推薦

推薦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