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月收取300萬元好處費!打掉“保護傘”到底有多難

最近,一部國產電視劇《破冰行動》火了!

小編了解到,《破冰行動》是根據真實案件改編而成。塔寨,影射的就是廣東陸豐市博社村。如此龐大的製毒團伙,能夠在這個小漁村長期待下去,少不了村支書蔡東家的扶持,他利用自己村支書和人大代表的身份,庇護毒販,給偵破工作制造了巨大的困難。

但必須指出的是,如果沒有外部的“保護傘”,那麼不管是劇中的塔寨還是現實中的博社村,都不可能如此膽大妄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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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收取300萬元好處費!打掉“保護傘”到底有多難

在《破冰行動》第一集裡,其實就已經提及了“保護傘”。在警方審訊毒販的時候,得知毒販用每月300萬的好處費收買了高官。隨著劇情的深入,觀眾也漸漸瞭解到,為塔寨“保駕護航”的,不僅有東山市長陳文澤,還有東山市公安局刑偵大隊長陳光榮、副局長馬雲波。

電視劇讓人倒吸一口冷氣,現實更是觸目驚心。目前,博社村所在的陸豐市三任公安局局長均落馬,汕尾市公安局也有一位公安局局長落馬。不僅如此,陸豐市原市委書記楊來發也在2014年4月被宣佈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識破形形色色的“保護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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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是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承上啟下的關鍵之年。有黑必有傘!在近期通報的掃黑除惡案件,從孫小果的“專利減刑”、山西黑老大案再到雲南警界颳起的反貪風暴,無不有“保護傘”的身影。

6月10日,據黑龍江省紀委監委消息,黑龍江省伊春市教育局原局長張更利被“雙開”。通報顯示,張更利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黨性原則,為以柴喜文為首的黑惡勢力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

無獨有偶。6月6日,大理州紀檢監察網發佈了3名公安系統幹部被雙開的通報。此次通報雙開的3名公安系統幹部均來自大理州首府所在地大理市:市公安局黨委委員、副局長、刑偵大隊原大隊長嚴亞銘,市公安局原副局長潘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隊副大隊長李文麒。

結合此前報道,小編梳理出,近一個月來,大理州遭雙開的9名公安系統幹部均被指充當“保護傘”。

此外,雲南媒體春城晚報官方微信公眾號6月6日報道指出,除大理州公安系統連續地震外,雲南約有14個州市都陸續傳出過公安系統人員被查的消息。據不完全統計,今年截至5月17日,雲南公安系統人員被查出或移送司法機關的約有76人。

掃黑除惡,必須要深挖和嚴懲黑勢力在黨政部門、公安、政法機關中的“保護傘”和“黑後臺”,對於包庇、縱容犯罪,甚至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犯罪活動的國家工作人員,不論是誰,都必須堅決依法嚴懲。

打掉“保護傘”究竟有多難?

打黑不易,打傘更難。打掉黑惡勢力背後的“保護傘”難在何處?

2018年 8月,全國掃黑辦第二次主任會議召開。會議就一針見血地指出,有些地方黑惡勢力“保護傘”打擊難,問題在於對這些涉黑涉惡案件查不深、打不透,觸及不到“保護傘”,難以連根拔起;以及個別地方擔心“燈下黑”問題被查處以後影響形象和政績,存在對“保護傘”不願查、不敢查等問題。

近年來查處的一些違紀違法案例表明,政法系統、黨政部門不是“保險箱”,黨員幹部甚至是紀檢監察幹部也不具有天生的“免疫力”。個別幹部存在跑風漏氣、以案謀私,辦人情案、關係案、金錢案等問題賄,這也是導致“保護傘”難打,黑惡勢力難以“驅散”的重要原因。

2005年7月以來,浙江省台州市強盛建築基礎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鄭官順及其黑社會性質組織通過以黑護商、以商養黑的形式,壟斷當地採砂、建築垃圾消納、混凝土等行業,從中攫取鉅額非法利益,造成了極其惡劣的社會影響。鄭官順黑惡勢力團伙橫行多年,“多虧了”個別政法幹部的“保護”。

小編從浙江省紀檢監察機關了解到,台州市椒江區公安分局預審大隊原民警張文鋒多次為其在涉及公安案件處理上打招呼;台州市公安局技偵支隊原民警李斌則洩露工作祕密,將監聽到的信息告知鄭官順,幫助其逃避打擊處罰;椒江區法院原副院長王鵬翔利用分管刑事審判的職務便利,授意、指使經辦法官對鄭官順相關多起刑事案件被告人違規輕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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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3日,台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對被告人鄭官順等28人涉黑一案,作出二審裁判依法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抓捕前有人通風報信,被捕後有人打招呼說情,案件到了法院又有人授意輕判,可謂全程“保鏢式”保護。案件辦理困難之大,可想而知。這些人,曾經是人民的保護神,如今卻站在了人民的對立面,走上了違紀違法的道路。

在這一案件的調查辦理過程中,小編深深感受到辦案人員背後的艱辛。一方面是案件查辦的阻力大,這3人身在公安、司法部門,一定程度上能影響當地司法公正。另一方面,這3人都是行家裡手,對於辦案的技巧和手段都十分了解,這注定是一場不易的對決。

一位相關人士告訴小編,“保護傘”案件查辦的阻力和干擾非常大,如果是縣級查辦“保護傘”案件,最多能查到科級,如果是市級最多能查到處級。此外,小編還注意到,有一些“保護傘”甚至還有掃黑辦的崗位經歷,試問自己又如何查辦自己呢?

對“保護傘”必須打準打深打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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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能否取得新突破,關鍵要看“保護傘”挖得徹不徹底。

4月1日起,中央掃黑除惡第11督導組正式進駐浙江,浙江全省上下掀起了掃黑除惡的颶風。隨著掃黑除惡專項鬥爭進入攻堅階段,“打傘破網”成為本輪督導的一個重點。截至今年4月15日,浙江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共立案查處涉黑涉惡腐敗及其“保護傘”673起,處理726人,其中黨紀政務處分407人次,組織處理323人次,移送司法機關180人,查處充當“保護傘”的幹部374人,形成了強大震懾。

針對打傘難問題,各地也相繼出臺舉措。

浙江省紀委監委建立提級管轄制度,明確規定,對案情複雜或有可能涉及市管領導幹部的案件,結合案情研判,原則上採取提級管轄或指定管轄。

同時各地也相繼建立了公安機關與紀檢監察機關問題線索快速移送制度,決不讓“保護傘”成為漏網之魚。

拔除“保護傘”,還需加大對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監督管理責任的倒查力度,對不敢動真碰硬,不擔當不作為,甚至壓案不辦,充當“軟保護”的領導幹部,會同組織、紀檢監委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真正問責到位。

隨著各地掃黑除惡行動的不斷深入,我們有理由相信,更多激動人心和富有成效的“破冰行動”,就在不遠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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