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一、當前涉黑涉惡問題出現的新動向?
黑惡勢力滲透的重點領域已從過去的採砂、建築等行業,轉為向物流、交通等領域滲透。還有構建非法高利放貸平臺,成立所謂貸款公司,延伸黑惡勢力犯罪進行“軟暴力”催債。涉黑涉惡問題呈現新動向,一是向政治領域滲透,企圖操控、把持基層政權;二是向新行業、新領域擴張,追求非法利益最大化;三是向隱蔽化轉型,逃避打擊能力增強。
三十二、當前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中存在的薄弱環節?
1.個別地方和單位思想認識不到位。
2.工作推進不平衡。
3.深挖徹查黑惡勢力的力度還不夠大。
4.依法精準打擊的能力和水平有待進一步提高。
5.依法打擊和機制建設銜接還不夠緊。
6.輿論宣傳引導還需進一步加大力度。
7.各級掃黑辦自身建設還需進一步加強。
三十三、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應做到哪“三個結合”?
把專項治理和系統治理、綜合治理、依法治理、源頭治理結合起來;把打擊黑惡勢力犯罪與反腐敗、基層“拍蠅”結合起來;把掃黑除惡和加強基層組織建設結合起來。
三十四、掃黑除惡專項鬥爭“一案三查”指什麼?
既要查辦黑惡勢力,又要追查黑惡勢力背後的“關係網”和“保護傘”,還要倒查黨委、政府的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的監管責任。
三十五、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兩個一律”指什麼?
對涉黑涉惡案件:一律深挖其背後腐敗問題;
對黑惡勢力“保護傘”:一律一查到底、絕不姑息。
三十六、剷除黑惡勢力滋生土壤的治本之策、關鍵之舉是什麼?
加強基層組織建設。
三十七、線索核查辦理有哪三項制度?
宣傳發動和舉報獎勵制度、定期研究和協調處理制度、檔案管理制度。
三十八、對不屬於涉黑涉惡案件的違法犯罪行為,應如何報案?
對不屬於涉黑涉惡案件的違法犯罪行為,屬於治安、刑事案件的,廣大人民群眾可向當地派出所報案,由公安機關依法進行調查處理;屬於民間糾紛的,可通過當地基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進行調解,或是通過法律程序依法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十九、如何做好問題線索的移送?
問題線索的發現機關,應當在發現問題線索後7日內向有權處置的機關或有關主管部門移送相關的問題線索,並應附相關的證據材料,做好登記備案;有權處置的機關或有關主管部門應當在法定的或者實際辦案期限結束後5日內,將問題線索或案件的處理情況反饋移送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