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傳授梅花拳為名,廣收徒弟實施黑惡勢力犯罪,朱進普獲刑20年'

黑社會 鉅野 建築 經濟 菏澤 齊魯壹點 2019-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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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7日,菏澤市中級人民法院召開掃黑除惡專項鬥爭新聞發佈會,對全市兩級法院掃黑除惡專項鬥爭工作開展情況進行通報,併發布了掃黑除惡典型案例,包括朱進普等19名被告人犯組織、領導、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強迫交易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一案。

鉅野縣人民法院經審理查明,為擴充勢力,朱進普以傳授梅花拳的名義,廣收徒弟,與高雙林等人結拜兄弟,並糾集社會閒散人員通過在李村鎮多次有組織地實施聚眾鬥毆、非法拘禁等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朱進普為組織者、領導者的較為穩定的黑社會性質組織。

朱進普通過安排組織成員進行工程管理或承建,或實行“發放工資”和“合夥經營”的管理模式,控制、指揮該組織成員,並通過有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逐步形成了一套當地約定俗成、普遍認同、不成文的師父管理、指揮、安排徒弟,徒弟聽命於師的組織紀律。

2009年至2015年間,朱進普帶領其組織成員,通過賄賂、非法拘禁、高息借貸等違法犯罪手段承建、接手建築工程,或直接與村隊簽署租地協議承建工程。朱進普及其組織成員王鳳友、王建騰、鈕紅濤等人,通過有組織地實施聚眾鬥毆、敲詐勒索、故意傷害、尋釁滋事、故意毀壞財物、非法拘禁等違法犯罪行為,侵犯多人人身權利,嚴重破壞了當地的經濟秩序、社會秩序。

朱進普及其組織成員,通過行賄拉攏國家工作人員和實施違法犯罪活動等方式,逐步在李村鎮建築工程行業形成了壟斷地位,並插手他人經濟糾紛,進行非法控制。2009年至2015年,牡丹區李村鎮政府建設項目工程共16個,朱進普等人拉攏、腐蝕該鎮黨委書記季雙進,在季雙進的安排下,未經招標等程序,以租代徵,獲取項目開發承建權。

2016年12月,朱進普指使組織成員韓清月等人,插手他人經濟糾紛,致使工程項目至今處於停滯狀態,在李村鎮建築行業造成嚴重影響,嚴重破壞了經濟、社會秩序。

鉅野縣人民法院以被告人朱進普犯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聚眾鬥毆罪、非法拘禁罪、敲詐勒索罪、行賄罪、故意毀壞財物罪、故意傷害罪,數罪併罰,決定執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剝奪政治權利五年,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其他被告人法院也依法予以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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