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司機注意!最新限行通告來了

6月5日,省公安廳、省交通運輸廳發佈了關於2019年旅遊高峰期間加強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決定從2019年7月1日0時至8月31日24時,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採取限制交通措施。

河北司機注意!最新限行通告來了

河北省公安廳 河北省交通運輸廳

關於2019年旅遊高峰期間加強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交通安全管理的通告

為確保旅遊高峰期間G1京哈高速公路的交通安全,規範行車秩序,營造安全、快捷、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發生,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的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條、《河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第二十一條、《河北省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規定》第二十三條之規定,決定從2019年7月1日0時至8月31日24時,在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採取限制交通措施。現通告如下:

一、全天24小時禁止危險化學品車輛、超限超載運輸車輛、五軸(含)以上及車長12米以上貨運車輛通行

二、第一條所述車輛擬通行G1京哈高速公路(河北段K48-K63、K102-K262)的,請選擇繞行G0111秦濱、S41唐曹、S64唐港高速公路、G25長深高速公路或102、205國道。

三、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在G1京哈高速公路與秦濱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S52承秦高速公路與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G25長深高速公路與G1京哈高速公路互通立交處、G1京哈高速公路遷西支線沿途收費站、G1京哈高速公路遷安支線沿途收費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島方向的香河主線收費站、G1京哈高速公路秦皇島方向石臼窩收費站、G2502唐津高速公路唐山方向的唐港收費站至京哈樞紐互通段沿途收費站設置分流、勸返點。G1京哈高速公路、G25長深高速公路、S52承秦高速公路、G2502唐津高速公路路政部門將依據通告在分流點、勸返點及沿途站口協助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勸返禁行車輛。

四、對違反本通告的違法行為,公安機關將依法處理。

廣大司乘人員要積極配合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交通運輸部門的工作,服從高速公路交通警察、路政人員和收費人員的管理,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安全駕駛,禮貌行車,共同維護好高速公路交通、治安秩序。

監督舉報電話: 0311-83030121

報警救援電話:12122

高速服務熱線:96122

特此通告。

2019年5月28日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近日發佈《關於禁止噪聲超過國家標準的機動車駛入主城區的通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關於禁止噪聲超過國家標準的機動車駛入主城區的通告

為降低城市噪聲、改善城市環境和提高市民生活品質,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噪聲汙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規,現就本市範圍內加強機動車噪聲汙染治理、限制交通噪聲超標機動車通行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機動車發出的噪聲應當符合國家相關規定要求。

二、全天禁止噪聲超過80分貝的九座以下客車及摩托車駛入東三環、南二環、西三環、北三環(不含以上道路)以內區域

三、機動車發動機、排氣管及消音器裝置等應當符合國家規定要求,禁止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裝置等違法行為。

四、駕駛超過規定噪音分貝的機動車在禁行範圍內通行的,由公安機關交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規定,處100元罰款,記3分。擅自加裝渦輪、改動排氣管及消音器裝置等違法改裝機動車,由公安機關根據《機動車登記規定》有關規定,處500元罰款,並責令恢復機動車原狀。

五、市民可通過122報警電話舉報反映機動車噪聲汙染問題。

六、本公告自2019年6月17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保定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

2019年6月3日

(河北日報微信 記者張淑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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