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友給河北省委書記、省長留言獲回覆 共計44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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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河北省各地針對網友給省委書記、省長的44條留言作出回覆,留言選登如下: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您好!我們是石家莊翰林觀天下的業主,項目由河北翰博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開發,雖然有商品預售許可證,但2013年至今,該小區3、6、7、8、11號樓等部分都沒有房產證,我們回遷涉及300多個家庭,有關部門就是不協調解決,6年了沒有任何進展,孩子上學都是問題,算 不算慢作為或不作為。物業說是該公司就是不繳納超容土地所致,老百姓真的沒辦法了。房子是老百姓的命根子,希望相關部門和國土、住 建、規劃、解遺辦等單位真正動起來,別再相互推諉扯皮,應該組織多方一起研究一下解決的辦法,幫回遷老百姓解決問題。

答覆意見:

石家莊市委公開回復內容:網友您好,書記對您所反映的問題十分重視,責成我們進行了調查核實。經調查,該項目商品房區因未取得土地證和竣工驗收未全部完成而導致無法辦理手續,回遷房區因實用地塊內需代徵代拆的2棟多層樓涉拆戶對安置補償方案未達成一致意見,影響了拆遷進度,回遷區土地手續無法完善,導致該項目因長期未取得合法有效土地手續,造成無法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按照石家莊市解遺辦要求,為了儘快辦理該項目商品區購房業主的不動產登記證,依據石政發〔2017〕15號文件精神,橋西區結合項目商品區土地手續辦理情況,正計劃向石家莊市政府申請將該項目商品區納入石家莊市第二批按簡易程序辦證項目範圍。為了早日推動項目回遷區土地手續辦理,儘早完成回遷區範圍內2棟多層樓拆遷任務,經橋西區和項目單位多次與涉拆戶進行協商拆遷安置補償方案,截止2019年3月,得到了廣大涉拆戶的認可,目前已有80%涉拆戶簽訂了安置補償協議。 下一步,一是待石家莊市政府批准該項目商品區列入第二批按簡易程序辦理不動產登記證範圍後,橋西區將督促項目單位抓緊時間按照簡易程序辦證要求落實辦證工作,以此解決商品區業主房產證問題。二是督促項目單位、振頭一街社區居民委員會盡快完成回遷區範圍內的2棟多層樓剩餘涉拆戶拆遷工作,以此推動回遷區土地手續的辦理。待項目回遷區取得合法有效手續後,按照有關規定,按簡易程序為回遷區業主辦理不動產登記證。感謝您對我們的信任與支持,歡迎您繼續監督我們的工作,祝您幸福安康!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 我是灤縣三和雨順種植合作社法人代表,合作社從事生產種植糧食作物、蔬菜,水果;養殖家禽家畜等。我合作社散養的土豬,在定點屠宰場屠宰經檢疫合格後,拉回我合作社,對白條豬進行切割、包裝、冷凍、銷售。《食品安全法》規定,銷售食用農產品, 不需要取得許可。需要遵守《農產品質量安全法》的規定,第31條規定:依法需要實施檢疫的動植物及其產品,應當附具檢疫合格標誌、檢疫合格證明。 1.我單位是否可以依據《動物防疫法》第42條、《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27條對分割包裝的豬肉產品重新申報檢疫。經過官方獸醫檢疫合格後,得到檢疫證明,和在包裝的豬肉產品上加施檢疫標識。 2.還是因為在定點屠宰場已經進行過檢疫,出具過檢疫證明,加施過檢疫印章。就無需再申報檢疫加施檢疫標示和出具檢疫證明。 3.《動物防疫條件審查辦法》的發佈實施,《動物防疫條件審核管理辦法》(農業部令第15號)同時廢止。動物產品經營加工儲藏場所不需要取得動物防疫條件合格證;是不是意味著除了定點屠宰場分割的豬肉,其它場所分割的豬肉都不能加施檢疫標示,出具檢疫證明了? 4.我單位需要怎麼做,才可以使分割豬肉產品合法上市?

答覆意見:

網民您好,經灤州市政府調查,現將您反映的問題答覆如下:根據相關法律和規章規定,生豬屠宰必須堅持定點原則,經檢疫合格後,官方獸醫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對胴體及分割、包裝的動物產品加蓋檢疫驗訖印章或者加施檢疫標誌。生豬經屠宰場檢疫完畢後,已針對胴體出具《動物檢疫合格證明》,加施檢疫標誌,已經可以合法運輸、經營、貯藏。按照《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第21條和23條的要求,結合灤州市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監管的實際,生豬需在定點屠宰場進行操作分割,經檢疫合格後現場加施檢疫標誌,可以合法上市。反映人自行拉回合作社分割包裝豬肉,並要求對分割包裝的豬肉產品重新申報檢疫,存在農產品安全漏洞和隱患,不符合《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相關規定。

【網民留言】

省長您好,給您百忙中反映問題打攪了,我是我是保定市競秀區。依棉花園小區(棉紡十棟樓)的業主,在2017年之前所有年份中,本小區小學劃片範圍一直在保定市樂凱小學。區教育局及市局在沒有任何論證及對外提前公佈的情況下,從2018年起 ,一直到2019年六月十八號今年新發布的劃片政策,保定市2019小學劃片入學規定,把原先劃片的樂凱小學呦改成了風帆學校!而把離本小區還遠的花園裡社區劃為樂凱小學片區!這樣捨近求遠劃片極不合理!教育部門對媒體說,他們從年初就多方論證,認真調研,這樣明顯的不合理劃片,這就是他們調研結果嗎?給區教育局打電話諮詢,他們工作人員答覆稱,如果樂凱小學招不滿學生,可以考慮棉紡十棟樓的孩子.這就是騙人的推辭,再這之前本小區業主已經聯名簽字反映過這個問題,可他們根本不理會民意!我就想問問,為什麼不提前考慮本小區為數不多的孩子正常的劃片上學問題?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做好2019年。普通中小學招生入學工作的通知。 第二條規定:全面落實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規定,按照學校劃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學的總體目標,確保義務教育免試就近入學政策的全覆蓋。政策規定,劃片範圍應該依據,就近入學原則!而區教育局把本小區劃到了風帆學校距離為3.3公里,而樂凱小學才0.7公里!嚴重和政策不符合,並且孩子在風帆上學的話路上極不安全,需要穿過多條道路,路上車多人多,對孩子安全有重大的交通隱患!希望教育部門真心為對待業主的問題反映,本著對孩子負責任的態度,聽從民意!把棉紡是棟樓孩子上小學劃片片區改回:保定市樂凱小學入學範圍。

答覆意見:

您的留言我市已受理。市教育局高度重視,針對群眾反映的問題,回覆如下:棉紡十棟樓在2014年以前劃片在德惠小學,2014—2017年4年期間劃片範圍在樂凱小學範圍內。 近年來,城市人口持續增加,適齡兒童人口也隨之增長,樂凱小學位處主城區,原學區範圍內適齡兒童數量逐漸超出學校能夠承擔的數量。2018年根據各校承接學生的容量和社區分佈情況,本著相對就近的原則,對樂凱小學及區內其他學校的學區範圍進行了調整。調整後,各校招生人數與學校規模大致均衡,但也因此導致了部分社區適齡兒童上學距離較遠的問題。 針對今年棉紡十棟樓的適齡兒童入學問題,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在樂凱小學有學位的情況下,調到該校就讀。 經與反映人聯繫,表示對今年的劃片問題不再追究,希望明年能夠把該小區劃回樂凱小學,解決該小區為數不多的適齡兒童入學的問題,此情況已與市教育局進行反饋,該局表示明年將進一步調研,優化劃片方案,解決好群眾普遍關心的問題。

【網民留言】

豐寧天鴻嘉園路段原來有一個只有週六日才有的市場,可如今成了每天的市場了,商戶佔道經營嚴重影響交通,車輛通行困難安全隱患極大,城管部門只會收錢不能有效管理,作為職能部門群眾意見非常大,省長大人關注。

答覆意見:

網民您好,經豐寧縣人民政府核實反饋:此便民集貿市場形成已久,且屬政府批准設立的三處便民集貿市場之一,並非週六日獨有的集貿市場,平時週一至週六商販都在道路兩側指定位置進行經營,並未佔道經營,每週日屬於固定的“大集”時間,較平時會多出許多攤位以便當地自產農場品銷售和方便居民採購,且設立了每週日車輛禁止通行標誌。 關於您反映的“城管只會收錢不管交通是否暢通”,經核實與事實不符,豐寧縣城管局2018年以前只對流動商販收取佔道經營和城市衛生費,2018年起至今根據政府規定對流動商販及集貿市場、早市等未收取任何費用。 在今後的工作中,豐寧縣將督導城管執法人員將進一步加大執法巡查力度,堅決杜絕佔道經營現象發生。

【網民留言】

尊敬的領導,你好衡水新華路與紅旗大街處休閒廣場早上5.30-6-30暴走開著大型音響嚴重擾民,6.30到全天不定時甩鞭子的鞭子聲如雷,晚上7.30-9點暴走廣場舞又繼續大音響開著,晚上7點附近夜市佔道經營,嚴重影響了附近居民生活與休息,希望政府真正貫徹噪音法的規定,對擾民工具給予沒收,對擾民人員進行處罰,早點給百姓安靜的生活居住環境。

答覆意見:

您好!對您反映的問題我們及時交辦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進行辦理。市城市管理綜合行政執法局根據《衡水市市區廣場遊園管理規定》,已經組織轄區派出所、廣場物業保安、社區居委會聯合行動,每天對休閒廣場健身活動進行巡查,對在休閒廣場健身人員加強文明健身教育,告知其不要擾民。目前,休閒廣場噪音擾民問題已得到有效解決。另外,公安機關從7月10日起,開展為期4個月的噪音擾民集中整治行動,重點整治健步行產生的噪音、廣場舞產生的噪音、飼養動(寵)物產生的噪音,機動車“炸街”、在商業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造成噪聲汙染等5類噪音擾民違法行為。感謝您的留言,歡迎您隨時提出寶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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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編:竇明、楊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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