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化相關事項告知書
為深化“放管服”改革,方便納稅人辦理車輛購置稅和註冊登記業務,自6月1日起,全面應用車輛購置稅電子完稅信息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業務。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
一、自2019年6月1日起,納稅人新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打印和發放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在辦理完成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後,納稅人可以直接前往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手續,不需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提交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二、下列納稅業務,分別按以下方式處理:
(一) 在2019年5月31日(含)以前在我省辦理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2019年6月1日(含)後辦理車輛註冊登記的,納稅人仍然可以憑藉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辦理車輛註冊登記。
(二)在2019年5月31日(含)以前在我省辦理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在6月30日(含)以前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的,仍需稅務機關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三、納稅人可以採取多種途徑辦理車輛購置稅納稅業務,除到辦稅服務廳窗口申報繳納外,還可以到開通網上申報的4S店及其他網點申報繳納,或通過自助辦稅終端申報繳納車輛購置稅。
四、涉及免(減)稅、退稅、完稅證明補辦、無合格證電子信息車輛、無發票電子信息車輛、2019年7月1日前無最低計稅價格車輛等業務,仍需到辦稅服務廳窗口辦理。
五、自2019年7月1日起,納稅人在全國範圍內辦理車輛購置稅補稅、完稅證明換證或者更正等業務時,稅務機關不再出具紙質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
六、納稅人如需《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可到主管稅務機關打印,亦可自行通過河北省電子稅務局、河北稅務微信公眾號、河北稅務APP或掃描二維碼進行查詢、打印。
河北省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查詢二維碼:
河北省稅務局車輛購置稅官方核查平臺地址:
http://etax.hebei.chinatax.gov.cn/bszm-web/apps/views-zj/index/index.html
國家稅務總局河北省稅務局
2019年5月21日
網上申報車購稅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錄河北省電子稅務局,輸入賬號和密碼進行登錄。
第二步:功能入口:功能菜單的“我要申報”——“其他申報”——“車輛購置稅多元化繳稅”。
第三步:點擊車購稅申報,進行申報。
第四步:在申報界面,選擇辦理方式、代辦類型、稅款所屬地,錄入發票號碼和委託人信息,點擊辦理申報。
1.辦理方式:選擇代為辦理。
2.代辦類型:“為個人辦理”是4s店(或賣車企業)為自然人辦理車購稅申報繳稅;“為機構辦理”是4s店(或賣車企業)為企業(單位)辦理車購稅申報繳稅。
3.稅款所屬地:選擇稅款所屬機關。
4.發票號碼:省內發票。
5.委託人身份證件號碼或納稅人識別號:手動錄入,系統自動帶出委託人姓名。
第五步:進入“選擇待申報車輛信息”界面,“我的車架號”選擇要申報的車架號,自動帶出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信息,需核對發票信息。
第六步:點擊“下一步”,查看車輛申報信息。
第七步:完稅證明領取方式:選擇大廳領取。點擊“保存”。(2019年6月1日起開具電子版完稅證明,領取方式不需選擇)
第八步:稅款支付界面,選擇支付方式進行稅款繳納。
1.支付方式:銀聯支付、POS機支付。
2.銀聯支付界面,按照提示進行支付。
3.POS機支付界面,確認信息無誤,點擊“扣款”,進行pos機劃卡。
第九步:2019年6月1日啟用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無紙化後,開具電子版完稅證明。
車輛購置稅完稅證明(電子版)
編號:
廠牌型號:
發動機號:
車輛識別代號(車架號):
納稅類型:徵稅車輛/免稅車輛/減稅車輛
徵收機關名稱:
溫馨提示:免稅、減稅車輛因轉讓、改變用途等原因不再屬於免稅、減稅範圍的,納稅人應當在辦理車輛過戶或者變更登記前繳納車輛購置稅。
注意事項:
1.無最低計稅價格的車輛,不支持網上申報。
2.享受減免的車輛,不支持網上申報。
3.車購稅完稅證明補發、更正、車輛購置稅退稅等相關業務不支持網上辦理。
來源:河北稅務、廊坊稅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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