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豪車6年“碰瓷”400餘次 15人因詐騙罪獲有罪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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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天津政法報

開著豪車6年“碰瓷”400餘次,騙取保險理賠款400多萬元……日前,經浙江省紹興市柯橋區檢察院提起公訴,法院對這起公安部掛牌督辦的特大跨省“碰瓷”詐騙案作出一審判決,因犯詐騙罪,被告人瞿某、張某等15人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個月至拘役五個月不等的刑罰,並處15萬元至5000元不等的罰金。

經查,作案中,瞿某和張某等人駕駛著從租車公司租來的豪車,專挑速度較慢、容易追上且安全性較高的廂式貨車作為目標車輛。在成功製造對方全責或主要責任的交通事故後,使用自帶的一些二手維修件或副廠件等汽修配件前往蔣某、潘某的修理廠維修。車輛“被撞”多次進廠維修後,蔣某、潘某等人心裡都知道了瞿某等人做的是“碰瓷”生意。然而,他們不僅沒有停止為瞿某等人提供修車服務,反而招攬起了生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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