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車難!漢中恆大城地下車位只賣不租,地上車位業主每三月輪一次停放

漢中 法律 二三裡資訊漢中 2019-06-03

6月1日,漢中恆大城多名業主向華商報-二三裡反映稱,他們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地上車位數量太少而且開始收費,滿足不了停車要求。

一名業主稱,小區大概有270個地上車位,但小區現在業主的車大概有五百餘輛,由於車位有限,業主的車輛大致分兩批,按樓層每三個月輪換一次,而且現在地上每月開始收80元的停車費用。

停車難!漢中恆大城地下車位只賣不租,地上車位業主每三月輪一次停放

“沒車位的又暫時停不到地上的,他們讓自行解決!”一名業主說,由於地上車位有限,地下車位只賣不租,一個車位在11萬左右,有的業主暫時負擔不起,停車成了大問題。

隨後華商報-二三裡致電該小區物業,一名客服人員稱,收取每月80元的費用是停車服務費,這是符合相關規定的,也有相應文件;臨時停車的半小時之內免費,半小時到兩小之間收兩元,一天收費不超過5元。

至於小區地下車位只賣不租的問題,該客服人員表示地下車位的產權屬於開發商所有,他們也無權做主出租還是出售。之前也有業主提過地下車位出租的建議,但好像沒有采用。

隨後華商報-二三裡聯繫到小區開發商的一名前臺銷售人員,對方表示他們地下車位是有產權的,後期都是可以辦理產權證的。當詢問對於目前小區業主反映的停車難問題,開發商能否將地下車位一部分進行出租時,對方表示無法回答,當詢問相關負責人電話,對方也表示無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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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車位如何處置,要看車位的性質是屬於開發商所有,還是屬於公共車位。完全屬於開發商所有的車位,如何處理開發商說了算。如果屬於公共車位,那首先應當滿足業主的需求。而該小區地下車位產權屬開發商所有,也無法要求其必須出售或出租。

相關法律人士表示,產權單位雖然享有出租或者出售地下車位的權利,但其只售不租的行為,不僅造成小區業主停車困難,在一定程度上損害了公眾利益,屬於“權利濫用”,還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空間資源的閒置與浪費。

近日,漢中多個小區也出現類似停車難的問題,如何讓“停車難”不再難倒市民,希望政府相關部門能夠儘快出臺措施或規定解決這一民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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