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警方再次從法國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韓國 法國 河南 金融 洛陽 新京報 新京報 2019-07-06

新京報快訊(記者 李玉坤)記者從公安部獲悉,7月3日,公安部“獵狐”工作組將法國批准引渡的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主犯趙某押解回國,其同案5名犯罪嫌疑人已於去年5月被從韓國引渡回國。這是我國首次針對一起經濟犯罪案件從兩個不同的國家引渡逃犯,也是“獵狐行動”第三次成功從法國引渡犯罪嫌疑人。

中國警方再次從法國引渡經濟犯罪嫌疑人

7月3日,公安部“獵狐”工作組將趙某押解回國。圖/公安部

2015年7月,河南省洛陽市公安機關對趙某等人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犯罪立案偵查。據偵查,2012年1月起,犯罪嫌疑人趙某夥同姬某等5人,在未取得金融監管部門批准,不具備吸收存款業務資質的情況下,利用其實際掌控的黑石環球有限公司等公司,以高額利息為誘餌,承諾每月支付資產收益、到期支付本金的形式,向社會不特定公眾非法吸收資金。案發後,趙某等人陸續逃往韓國。2016年12月,洛陽市洛龍區人民檢察院以涉嫌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對趙某等人批准逮捕。2017年12月,國際刑警組織對趙某等人發佈紅色通報。

趙某等人潛逃後,公安部指導河南省公安機關抽專人組專班,梳理線索、完善證據,並於2017年6月通過外交途徑就趙某等6人向韓國司法主管機關提請引渡;2018年2月,韓方將姬某等5人抓獲,但趙某逃匿;同年5月,韓國批准將姬某等5人引渡回中國。2018年11月,法國警方將趙某抓獲,公安部隨後通過外交途徑向法國司法主管機關提出引渡請求。今年6月中旬,法方批准引渡。7月3日,趙某被“獵狐”工作組押解回國。

公安部有關負責人表示,趙某被成功引渡回國,再次表明了中國公安機關與世界各國執法機關的合作日益密切。中國公安機關會堅決將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緝捕歸案,不斷推動境外追逃追贓工作取得新突破。

新京報記者 李玉坤 編輯 於音 校對 郭利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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