罰款500元!就近送派出所!海寧人注意高鐵上這個動作堅決不能做!

海寧 浙江省 香菸 法律 貴陽 雲南 上海 嘉興新聞 2019-05-26

2019-05-24 15:31 | 浙江新聞客戶端 | 記者王家維 通訊員 馬雪梅

旅客:漫漫長路,寂寞難耐,動車上抽個煙解解乏可以嗎?

民警:不行。

旅客:那麼我躲廁所裡抽也不行?

民警:不行!堅決不行!

旅客:有煙癮怎麼辦?

民警:忍著!

旅客:那今天要怎麼處理我呢?

民警:罰款500元,學習有關法律條款。

旅客:這支“貴煙”還真是“貴”!

這是近日在高鐵上,抽菸的旅客和民警的一段對白。在貴陽開往上海的G1322次列車上,33歲的雲南籍劉某第一次乘坐高鐵,由於路程太長,煙癮犯了,實在是忍不住,於是,劉某在3號車廂場所內,點燃了香菸,開始吞雲吐霧。

罰款500元!就近送派出所!海寧人注意高鐵上這個動作堅決不能做!

讓他沒想到的是,抽菸觸發了廁所內的煙霧報警器,造成該次列車緩行。劉某被乘警帶下車,就近送往海寧市公安局鐵路派出所檢查,於是就發生了上述對話。最後,海寧車站派出所給予劉某500元的行政罰款。

民警提醒:根據《鐵路安全管理條例》,在動車組列車上吸菸或者在其他列車的禁菸區吸菸的,由公安機關責令改正,對單位處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個人處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罰款。同時,依據徵信業管理條例,計入個人信用信息系統,對其購買動車組車票處以180天內限制購票的失信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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