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生兒骨折兩月後才被發現,家長質疑醫院隱瞞,醫院願擔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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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都訊 記者蔡宇晴 “孩子出生後,就一直哭鬧。”2019年4月,黃女士的兒子在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誕生後,經過會診以高危兒進行在院觀察。黃女士稱,在觀察期間兒子做了各項檢查,且醫生告知各項檢查結果正常。然而在出院後不久,黃女士的兒子卻出現了身體不適情況。2019年6月28日,黃女士帶著兒子又來到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檢查,發現兒子於4月進行的胸片檢查存在左側鎖骨骨折漏診情況,黃女士質疑該院故意隱瞞病情。對此,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表示,將高度重視,深入調查,就該患兒漏診情況向家屬表示道歉,承諾將承擔相關責任,並會積極跟蹤患兒康復情況,在合規原則下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

家長投訴:新生兒鎖骨出現骨折,質疑院方隱瞞病情

2019年4月1日下午,黃女士入住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產科,並於4月2日分娩一男嬰。“4月2日下午出現羊水II度汙染,當班醫師向家屬交代屬於難產,經家屬簽字同意後,行產鉗助產生下了一名男孩。”黃女士表示,其當時是難產,兒子在出生後,常規請新生兒科醫師會診。

“孩子一直哭鬧,並在會診後以高危兒轉新生兒科觀察,並按照醫生要求做了各項檢查。”黃女士告訴南都記者,其兒子出生後在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住了幾天,且醫生告知各項檢查結果正常。“還進行了放射科拍攝胸片檢查,醫生說各種檢查都正常,兒子是健康的。”見醫生如此肯定,夫婦倆也沒在多問,2019年4月8日,黃女士和兒子辦理了出院手續。

然而在出院後不久,黃女士的兒子卻出現了身體不適情況。2019年6月28日,黃女士帶著兒子又來到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檢查,“因為兒子咳嗽,又去婦幼保健院檢查,就診後才發現之前在放射科拍片檢查時,兒子的左側鎖骨局部隆起。”黃女士兒子再次就診後,發現兒子於4月3日進行的胸片檢查存在左側鎖骨骨折漏診情況。於是,黃女士及其家人們開始質疑該院故意隱瞞病情,並要求醫院給予賠償。

院方迴應:

積極溝通、誠摯道歉並承諾承擔相關責任

2019年7月27日,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在2019年6月28日,黃女士兒子因“咳嗽”來我院門診就診,放射科拍片檢查時發現患兒左側鎖骨局部隆起,考慮先天發育變異或者骨折癒合期。後經檢查,發現該患兒於我院4月3日的胸片檢查存在左側鎖骨骨折漏診情況。

“新生兒鎖骨骨折的發生跟胎方位、胎兒打消、孕婦產道情況、孕婦合併症及接生、助產等有關,其發生率約為5%-10%。新生兒鎖骨骨折一般不需要特殊處理,預後良好。”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告訴南都記者,從患兒4月3日的拍片情況來看,不需特殊處理。“2019年6月28日,患兒在我院胸片檢查發現左側鎖骨骨折對位對線良好,局部股痂形成,考慮是屬於骨折癒合期。”

同時,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稱,在接到患兒監護人情況反映後,高度重視,深入調查,同時積極與患方溝通,及時安撫,並就該患兒漏診情況向家屬表示道歉,承諾將承擔相關責任,並會積極跟蹤患兒康復情況,在合規原則下給予適當的經濟補償。“經過先後多次溝通後,患方仍然堅持要求醫院給予人民幣20萬元的賠償。”深圳市福田區婦幼保健院工作人員表示,根據《深圳經濟特區醫療條例》第五十五條規定,“患方提出的賠付金額已超出院方自行協商解決的金額,建議患方通過正規的司法途徑解決。”

律師建議:

患者主張的賠償款

需依法舉證系因漏診所造成的損失

此外,廣東中熙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譚海波先生表示,患者依法享有健康權,其在接受診療服務時,由於醫院未盡到相應的診療義務,導致骨折漏診並給患者造成了損害,醫院對此存在過錯。“根據《侵權責任法》第五十七條之規定,醫療機構應當承擔相應賠償責任。若雙方就損害原因、責任大小等產生爭議,則需要委託司法鑑定機構鑑定。對於賠償金額,主要採用填平實際損失原則。”

與此同時,廣東中熙律師事務所的律師譚海波先生認為,患者主張的賠償款,需依法舉證系因漏診所造成的損失。在雙方協商未果時,患者可申請人民調解組織調解,或向法院起訴解決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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