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知事」貴州大方縣委原書記張瀚時出庭受審

近日,由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大方縣委原書記張瀚時受賄罪一案,在遵義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開庭審理。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常務副檢察長肖軍出庭支持公訴。貴州省紀委監委案件審理室、貴州省人民檢察院第三檢察部有關負責同志觀摩了庭審。

該案由貴州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並經貴州省人民檢察院指定遵義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

遵義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張瀚時作為國家工作人員,利用擔任大方縣委組織部長、縣委副書記、縣政府常務副縣長、縣長、縣委書記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職務提拔、調整等提供幫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巨大,情節特別嚴重,其行為觸犯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條第一款的規定,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公訴人出示並通過多媒體展示了書證、證人證言和被告人的供述和辯解。被告人張瀚時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張瀚時進行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鑑於本案案情重大複雜,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

張瀚時簡歷

張瀚時,男,穿青人,1969年6月出生,籍貫貴州織金,1987年9月參加工作,1991年1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1984.09 -- 1987.07 貴州省織金師範學校普師專業學習

1987.07 -- 1987.09 待業

1987.09 -- 1989.03 貴州省織金縣以那區中學教師

1989.03 -- 1991.07 貴州省織金縣委辦公室辦事員

1991.07 -- 1995.03 貴州省織金縣委辦公室科員(其間:1992.09--1994.07貴州大學行政管理專業脫產學習<大專>)

1995.03 -- 1997.04 貴州省織金縣委辦公室祕書科科長

1997.04 -- 1997.11 貴州省織金縣委辦公室副主任

1997.11 -- 1998.11 貴州省織金縣委辦公室副主任,縣保密局局長(兼)

1998.11 -- 1999.12 貴州省織金縣三甲白族苗族鄉黨委書記

1999.12 -- 2001.11 貴州省畢節地委辦公室正科級祕書

2001.11 -- 2002.12 貴州省畢節地委辦公室祕書一科科長

2002.12 -- 2005.11 貴州省大方縣委常委、組織部長(2001.09--2004.06 貴州省委黨校在職研究生班經濟學專業學習<在職研究生>)

2005.11 -- 2006.03 貴州省大方縣委常委、副書記、組織部長

2006.03 -- 2006.08 貴州省大方縣委常委、副書記

2006.08 -- 2011.02 貴州省大方縣委常委、常務副縣長

2011.02 -- 2011.03 貴州省大方縣委常委、副書記、常務副縣長

2011.03 -- 2012.01 貴州省大方縣委副書記、縣長

2012.01 -- 2013.04 貴州省大方縣委副書記、縣長,大方縣藥品食品產業園區黨的工作委員會書記(兼)

2013.04 -- 2013.05 貴州省大方縣委書記、縣長

2013.05 -- 2013.09 貴州省大方縣委書記

2013.09 — 貴州省大方縣委書記、大方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

中共畢節市第二屆委員會委員,畢節市第二屆人大代表

2018年5月11日,據貴州紀委消息:畢節市大方縣委書記、大方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兼)張瀚時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貴州省紀委省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018年11月27日,據貴州紀委消息:日前,經省委批准,貴州省紀委省監委對大方縣委原書記張瀚時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來源:貴州改革

貴州日報當代融媒體編輯 曾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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